香港公務員違效忠誓言須被追究 文:朱家健

日前,一名香港公務員在申請台灣地區移民申請時,向台灣地區的「內政部移民署」聲稱,「所有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香港政府的聲明,證明公務員對香港政府『無任意拒絕能力』」,事件曝光後,這名香港公務員隨即被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暫停職務,他的姓名已不再出現在政府電話簿內,他也可能因涉嫌作出虛假聲明,除了面臨被解僱和被起訴,而且有機會被追討不當得益,即涉嫌「發假誓」至被停職期間的薪酬和津貼等。

台灣地區「內政部移民署」是否太敏感或不恰當,眾說紛紜,但這名公務員吃裡爬外,又想留在香港公務員體系享受高薪厚職待遇和俸祿,又想移民香港境外獲得居留權,享盡多家茶禮,說好的效忠承諾,原來只是一張廢紙,這名被停職公務員本來想周一至周四在香港公務員體制內「扮工」,再在周五至周日在台灣地區過生活,身在曹營心在漢,根本沒有心裝載,怎樣全心全意服務市民?怎樣說服他人這人正在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很明顯,這名被停職的公務員只把鐵飯碗公職當作是搵錢的工具,忘記履職之心,沒有效忠之實,得過且過,留港工作對他來說可能是「忍辱負重」,他更隨時已被策反,潛伏在香港公務員團隊偽裝,在關鍵時候裡應外合進行破壞,充當境外勢力的第五縱隊。

這種表面裝作效忠特區、虛情假意服務市民,其實已是投奔境外,甚至乎已效忠境外勢力、為境外代理人服務的公務員,或許只是冰山一角,其實,一邊眷戀公務員的薪津福利,另一邊廂在英國購置物業,等待奔付英國的退休生活,大有人在,另有多少名公務員的子女在海外升學,又或自己或配偶持有外國國籍和居留權,口是心非,相信連香港特區政府也恥於作出統計。不時有高級政務官在假期時,總會飛去英國度假,這種心態實在要不得。他的家在那裡,他的心就在那裡!

筆者建議,公務員事務局應暫停已移居海外的退休公務員長俸,而在審批高級公務員的租金津貼時,也應該規定他們或配偶不得在海外享有任何物業業權和權益。長遠來說,公務員系統要設立「諮詢人制度」,新入職的公務員在簽署聘用合同時,或晉升現職公務員時,應該同時留下「諮詢人」作紀錄。香港特區政府更應該開放公務員體制內中級、高級的文職和紀律部隊職系空缺,予40歲以上的中年愛國愛港者申請和投考,設綠色通道,讓曾因擁護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而被當年負責錄取人員的港英傀儡餘孽篩出公務員體制的愛國愛港者,可以有機會充當公務員人才庫的一員,成為愛國愛港堅定份子和治港梯隊。與此同時,「培訓」和「勸說」已是消極的做法,警務處國安處和公務員事務局應該勤於「捉內鬼」,讓冒充效忠者的壞份子與公務員系統絕緣,從盤踞多年的利益養份樹株,連根拔起。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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