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來港主持《國際調解院》(「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並代表中國首先簽署公約,將公約正式列入法典(註1)。來自印尼、巴基斯坦、寮國、柬埔寨與塞爾維亞等50多個國家與聯合國等近20個國際組織派高級別代表見證簽署儀式。「調解院」是一個高級別國際組織,其地位等同於「國際法院」與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王毅外長表示,「調解院」旨在根據各方意願,調解國家間、國家與他國投資者之間以及國際商務的爭議。

香港特區成為國際都市已久,具備作為替代性爭議解決(ADR)國際中心的獨特優勢。因此,中央於2022年決定在香港特區設立「調解院」。大家注意,在亞太地區最受歡迎仲裁地中,香港特區與新加坡並列第一。法律從業者將「仲裁」與「調解」視為兩種雖不同但同樣流行的ADR方法。從事實角度來看,時間、地點與人脈都對本港有利,有助於將香港特區轉型成為國際「調解」中心。如今,本港已成為「調解院」總部所在地。在本文的討論中,《中國夢智庫》(「夢智庫」)將嘗試解釋為什麼選擇的鐘擺會偏向於我們。
為進一步塑造與完善國際法治中的ADR架構,「調解院」的成立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是給國際社會對有誠信「調解」國際機制日益增長的需求做出的及時回應。「調解」作為解決全球大型爭議的一種具有成本效益的ADR方法正在興起,例如,與基礎設施相關的建築業爭議經常使用商業調解員來解決爭議,前提在於誘因,雙方都有或需要維持各方之間的持續業務關係。正如「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正確指出,隨著全球地緣政治緊張局勢的加劇,國家之間的爭端正在加劇,而成立一個專門從事「調解」的國際組織對本港與爭議各方都能帶來不少的裨益(註2)。

根據習近平主席,中國必須加快建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司法與仲裁機構,進一步推動國家法律服務,達至全球規模與國際法制的高點(註3),在上述背景下,中國決定建立「調解院」,為國際社會「調解」相關的議程設置中心。中國將獲得先行者的發展優勢,為構建與各國命運共同體、發展以規則為基礎的和諧國際社會秩序,「調解院」的建立定能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從而提升中國自身軟實力與國際影響力。
根據《十四五規劃綱要》,香港特區將發展成為亞太地區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在過去數年間,律政司默默通過實施各種舉措來鞏固本港作為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從而提高本港ADR行業的競爭優勢。香港特區已準備,展開雙臂,擁抱「調解院」的落戶本港而湧現的無限機遇。

律政司的其中一項工作重點是加大力度,推動本港成為「一帶一路」倡議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調解院」的大多數簽署國都參與了「一帶一路」倡議。由於在一些「一帶一路」參與國家內部還存在個別這樣那樣的法律與監管雷區,因此大家可預計對各國政府間調解組織解決她們之間的知識財產權與貿易爭端的需求將會相當高。最重要一點,已有多方人士通過「調解」成功解決不同的貿易爭議(註4)。
以下是一個不可避免的事實,香港特區是設置「調解院」的最合適地點。首先,在世界銀行集團的《國際評級報告》報告中,本港在爭議解決方面日益增長的聲譽得到了國際認可。其次,本港擁有深厚的多元文化法律人才與不同法律體系的廣泛專業知識,因此非常適合作為「調解院」的基地。正如毛樂禮資深大律師所指,「調解院」將加強本港在爭議解決方面的良好優勢,本港將能夠利用普通法與包括內地的其他地區不同的法律制度來解決更多類型的爭議(註5)。
第三,雖然本港還未具備豐富的解決國家之間爭議的經驗,但我們一直保持著一個強大的調解生態系統。現行的《調解條例》(註6)為在本港進行「調解」,建立了一個可信的監管框架。此外,本港是亞洲首個制定《道歉條例》(註7)的司法管轄區,以促進與鼓勵「道歉」成為解決爭端的一個選項,以防止爭議升級並維護各方之間的合作關係。將調解條款納入所有政府合同也是一項恆常政策。去年,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調解的290起案件中,有46%的和解成功率(註8)。
正確的國際人際關係發展非常重要。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充滿無比信任,將本港轉變為亞太地區的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顯然,這一決定是對本港的普通法制度、強大的調解生態系統、人才庫與國際聯繫所投下的信任一票。當中國和近20個國家於2022年聯合發起建立「調解院」的倡議時,她們一致同意總部將設在本港。值得大家注意,本港法律從業者對「調解院」的成立給予了大力的支持。本港不同行業及團體也表達了他們的支持。最重要一點,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於發展本港作為國際調解中心所能提供的具友好、靈活、經濟與高效的「調解」服務(註9)。
最後,「夢智庫」祝願「調解院」在解決國際爭端方面取得圓滿成功,造福人類。
註 1: 新聞公報《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暨國際調解論壇今日圓滿舉行(附圖)》特區政府30.05.2025 詳見: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5/30/P2025053000964.htm
註 2: Jess Ma 《New global mediation body could open in Hong Kong as early as end of 2025》SCMP 25.05.2025 available at: https://amp.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311707/new-global-mediation-body-could-open-hong-kong-early-end-2025-official-says
註 3: Feng Yujun《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Singapore Cengage Learning Asia Pte Ltd. 2023 at p 205
註 4: Raymond Leung (ed.)《Hong KongMediation Handbook》Hong Kong Sweet & Maxwell 2009 at p 236
註 5: 同上,註 2
註 6: 第620章《調解條例》 (香港特區法律) 詳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20
註 7: 第631章《道歉條例》 (香港特區法律) 詳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client-check
註 8: Jess Ma 《Why Hong Kong is trying to make waves in global legal scene》SCMP 29.05.2025 available at: https://amp.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312314/how-will-hosting-international-organisation-mediation-benefit-hong-kong
註 9: 新聞公報《行政長官出席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致辭(附圖/短片)》特區政府30.05.2025 詳見: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5/30/P2025053000274.htm?fontSize=1
本文的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上。
【CDTT Newspaper Article】Yoyo Yin Zihan & Kacee Ting:HK holds all the aces in transforming into a global mediation hub (China Daily HK Edition, 03 June 2025)
https://www.chinadailyhk.com/hk/article/613183

文:殷紫晗(左)
見習大律師
經民聯港島東社區幹事
《中國夢智庫》「配對彩虹師友計劃」聯合總監
文:丁煌(右)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法務會計學會義務法律顧問,香港上海浦東聯會常務理事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夢智庫》是一間扎根特區的非牟利團體;與心存熱誠的資深義工、專家與職業專業人士們合作,攜手「說好中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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