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治港」喊了不等於做了 文:吳桐山

「爆眼女」獲法援打官司,為人垢病。
「爆眼女」獲法援打官司,為人垢病。

前年香港黑暴中的一個象徵性人物——「爆眼女」,近日被媒體曝出眼睛無事,笑着去台灣了。身邊一些本來對反對派抱有「同情」的朋友覺得感慨:本來以為只是將有的事情搞大來做,原來是子虛烏有。我認為,這些人是一直搞不清楚事實。

過去多年,我一直說一句話:反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起碼過去是,以後是不是,我不知道。隨着內地崛起,這種情緒會越來越強烈,到了仇恨的地步。仇恨是會令人迷失所有東西。黃絲一早說,他們是無底線反共,因此他們做出任何事情,都不值得驚訝。造假算甚麼?也因為此,我一早說,當你以為你在革命,卻被仇恨蒙蔽雙眼,當革命喪失了先進性,這樣的「革命」有甚麼意義呢?這樣的話其實是超越「黃、藍、紅」的,對甚麼人而言都是這樣。

再談「愛國者治港」,對此我絕對支持。當然我沒有幻想我會成為「治港者」,但這總比香港一直沉浸在仇恨中好。仇恨,是世界上最不應該存在的東西,任何結果都比2019年的香港要好。因此我不可能不舉腳支持。

問題是,「愛國者治港」是說了,但還沒做。誰是「治港者」?政府官員、公務員、法官、立法會議員,再廣義一些,各大小社會組織、商會掌舵人、教師、宗教人士等等,都可以算是廣義的「治港者」,因為這些人都對社會有較大影響力。

但大家想想,以上人士,現在的和2019年的,有改變嗎?也許個別人變了,但大體沒有變。如果香港原來的這些掌舵人是「愛國者」,我們又何須要喊甚麼「愛國者治港」呢?又何須改革選舉制度呢?那不是脫褲子放屁嗎?我們喊了這句口號,這些人/掌舵人就會自動換人設嗎?可能個別會,但更多的只是換一副面孔,夾着尾巴做人而已。如果這就算實現了「愛國者治港」,未免太兒戲。

說了,不等於做了。口號喊了半天,人一個沒換,那有甚麼意義?儘管看看未來幾個月的連場選舉,做事能有多給力吧。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社會,有的是對中共存偏見的人士、投機人士,真正的「愛國者」不是沒有,但過去根本沒有出頭之日。如果「治港者」要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對社會肯定是會造成震動的,這會不會違背中央穩定的意圖呢?

做任何事,歸根到底,看你願意付出多少代價。你必須願意付出代價,才能有實效。代價未必與效果成正比,但不能幻想沒有代價能成事。喊口號是沒有代價的,沒有代價正正說明事情沒做。最怕的是,總以為喊了就等於做了。

文: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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