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銀行顧問陳子政日前接受訪問,宣稱目前地緣政治下,香港「不可能重拾昔日IPO光揮」,認為本港過去地位不能「靠食老本、辦幾個盛事Roadshow就會返來」,又用「蒸魚精神」形容香港應該簡簡單單,做自己的「世一」,不要做這樣多事情。他又希望有識之士明白,目前失調的氛圍下,與其催谷說好香港故事,「不如講少一啲,拉少啲人」,才能扭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受損的乾坤。
這類綏靖主義的言論,其實並不新鮮,出自商界中人之口,亦是不足為奇,畢竟屁股決定腦袋,逐利是商人天性,要他們從國家利益角度看問題,實在有點強人所難。然而,這種論調最大的問題,是地緣政治的眼界不足,連洋大人們無理取鬧的真正原因,是「項莊舞劍,志在沛公」,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打香港牌乃是旨在為國家製造麻煩,所以對方以為積極討好洋人,選擇罵不還口,便能保得住過去的買辦生意,不過是一廂情願。
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對方其實不蠢,這些道理他都明白,說出這些話不過在為他人代言,只是無論如何也好,「拉少啲人」的建議,都是耐人尋味。所謂「拉少啲人」,是要拉少一點什麼人?是拉少一點流氓?任對方四處踢人入黑社會?是要拉少一點性罪犯,任由富商巨賈欺男霸女?還是要當局不要拉詐騙犯,姑息他人貪污和造市,再任由某些銀行胡亂放貸,或者縱不良經紀忽悠那些讀書不多的老年人,去買那些所謂基金,從中賺取佣金乎?
對方身居銀行要職,量他也不願當局拉少點黑幫惡霸,因為正所謂好佬怕爛佬,他也不會希望古惑仔怕到自家銀行索取保護費。他也未必敢教唆政府縱容金融腐敗,因為這是殺雞取卵,香港若是任由商業罪案橫行的話,會破壞對方表面上關心的國際金融中心聲譽。是故,從對方的語境同情地理解,他口中的「拉少啲人」,是指涉嫌觸犯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因為這類案件,近年經常地被境外勢力拿來做文章,並宣稱國安機關的執法,破壞了香港的「國際形象」。
再者,國家安全概念比較抽象,從表面上看來,不太影響到切身利益,特別是幾年前的黑暴爆發期間,雖說有些銀行遭到黑暴的刑事毀壞,但主要是中資銀行受到影響,加上當年比較幸運,香港並沒像外國的暴動一樣,有暴徒乘機跑到富人區大搞「零元購」,造成對方明明也是國家安全法制的受保護對象,但是由於看不到直接實利,加上部分外媒的反宣傳湊效,讓人覺得過去幾年的經濟環境變化,乃是受到國家安全法制影響,有人才會因此萌生「拉少啲人」的想法。
可是上次黑暴逃過一劫,不代表每次都這麼幸運,亦沒人能保證將來若有亂事的話,都一定沒有人趁火打劫,屆時對方若被打砸搶燒的話,還會像現在一樣嚷着要「拉少啲人」乎?很明顯,對方可能是銀行家,不知道所謂「拉少啲人」之說,如同要求國安單位選擇性執法甚至有法不執,其玩忽職守的不作為,已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作出此等教唆之人,則有着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嫌疑。
撇開法律問題不論,所謂「拉少啲人」之說,還會造成犯罪學上的破窗效應。所謂破窗效應,是美國犯罪學家詹姆斯威爾森(James Quinn Wilson)和社會科學家喬治凱林(George Lee Kelling)提出的理論,指出一扇窗戶被打破但不修復又不追究的話,其他人可能會在此種姑息下打爛更多的窗戶,以此引伸出姑息縱容會讓公眾以為,作出某種犯罪行為不用承擔後果,結果只會助長犯罪的滋生,甚至變本加厲。
由是觀之,即使有人認為,國安案件會被西方用作反宣傳,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聲譽不利,但教唆當局「拉少啲人」,仍是無視犯罪學的基本原理。法律之所以存在,乃是透過刑罰和當局的嚴正執法,藉此建立紅線,姑息只會摧毀法律的阻嚇性,亂事再起的話,破壞的便不是虛無瓢渺的所謂聲譽,而是社會秩序乃至實體經濟。只有當局展示出其執法決心,堅持蒼蠅老虎一齊打,內、外部勢力自然不敢造次,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危害國安的案件數字,屆時無人可抓了,自然便會「拉少啲人」,外部勢力自然亦沒啥機會拿國安案件做文章了!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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