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沒有「爆眼」,明明是近期最「爆」的港聞,但大部分媒體都沒有作出詳細報道。
儘管「爆眼女」沒有「爆眼」的消息尚有待考證,一切應該等候警方正式發布才作準,但所有黃絲帶及曾經支持或同情過「黑暴」的港人,現今大都漸趨沉默起來,坊間亦鮮有人談及。為甚麼?除了相關報道圖文並茂之外,就是大家根本早已心知肚明,其實「爆眼女」一直在說謊。
為何「爆眼女」要申請禁制令、不准警方查閱其報告?只要她確實有眼傷,就算沒有盲,或那管原來其傷患是由「鋼珠彈」而非「布袋彈」所造成也罷,反對派仍可以諸般藉口怪罪於警方。「爆眼女」如果有眼傷,不僅不會申請禁制令,反對派媒體還肯定會主動公開其病情。其次,根據當日的情況,除非警方的「布袋彈」懂得轉彎,否則又怎會打中「爆眼女」?如果被「布袋彈」近距離打中,彈珠散落,又怎會只傷及右眼?
很多港人完全沒有動腦筋,就只是喜歡聽謊話,還一窩蜂的以右手掩蓋右眼拍照;「爆眼女」彷彿成為整個「黑暴」的「圖騰」之一。如今,只要「爆眼女」沒有「爆眼」的消息獲進一步證實,除了赤裸裸的展示出絕大部分港人都是愚蠢之極之外,還將要有一大班人要「找數」:
1. 當日負責醫治「爆眼女」的醫護人員,明明知道「爆眼女」沒有「爆眼」,為何沒有走出來講清楚?還要千方百計的隱瞞病情,繼續讓暴徒藉此煽惑仇恨?法庭應事主要求發出禁制令是之後的事,但事發當日計起,有很長的時間裏,警方都沒有辦法向醫院索取報告,當中肯定有人涉嫌「阻差辦公」。到底那些前線醫護在「搞鬼」?醫院管理層又有沒有問題?醫管局又有沒有包庇?由醫管局、醫院高層至前線醫護人員,理應有很多人要問責下台。
2. 為何港府相關部門會批出「法援」?作為一宗刑事案件,不僅醫護不應「阻差辦公」,港府部門亦理應沒有權阻撓警方辦案。官員以甚麼理據批出「法援」?警方要調查的是一宗刑事案件,亦涉及公眾利益,為何官員居然可以批出「法援」來阻止警方調查真相?為了香港的法治,我們應該要盡快整頓香港政府的司法部門。
3. 負責的大狀,到底是否在完全知情下替「爆眼女」以「禁制令」為手段,阻止警方追查真相?如果有證據證明處理案件的官員及大狀,在知情的情況下,利用法律手段來造成更多人認同及參與暴動,是否已經涉嫌觸犯《港區國案法》?既然有大狀涉嫌以法律手段來破壞香港的法治,我們更應該要盡快把香港大律師公會裏的害群之馬盡數繩之於法。
4. 當然,「爆眼女」本身亦肯定要「找數」。因此,她才會逃之夭夭。她以禁制令手段來阻撓警方調查,讓坊間仇恨繼續發酵,肯定涉嫌犯法。此外,她當日在暴動期間,到底在做甚麼?她背後有甚麼人在策劃?這班人亦肯定要面臨被起訴。
無論如何,如果證實「爆眼女」沒有「爆眼」,即最低限度來說,少一人因暴動而傷殘;哪管那人是否犯法,既然她身體無恙,亦理應值得大家開心。
但筆者亦想藉此問一問當日曾掩蓋右眼影相的那群人,你們撫心自問,到底希望「爆眼女」有沒有「爆眼」?如果你們因「爆眼女」無恙而感到面目無光,情願相信她其實已「爆眼」的話,你們根本就是一群自私涼薄、完全沒有同理心的人。你們只會不斷消費其他人的不幸,今後還有何面目再談甚麼公義呢?
文: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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