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於本年度11月5日「掛牌」的螞蟻集團,在上市前夕被忽然「煞停」,成為了真正的「十月驚奇」。
由於事出突然,謠言滿天飛,市場上有不少諯測。其中,比較多人談論的是,馬雲在上市前夕 (10月24日) 出席「外灘金融峰會」時的言論,被認為是公然與國家副主席王歧山唱反調,因而「被罰停賽」。
在峰會上,馬雲指出中國金融監管做得不到位,說明「監」和「管」是兩回事,中國在「管」的能力很強,但在「監」這方面不夠。他深信「好的創新」不怕被監管,但是怕被人以「昨天的方式」去監管。他更進一步批評中國金融行業的「當舖思維」很嚴重。此外,他還說明,「創新」來自市場、基層和年輕人,對監管的挑戰越來越大。
簡單來說,普遍人相信,因為「馬雲大罵中國監管機構」,所以螞蟻集團「被罰停賽」。可是,這種想法難免有點「倒果為因」。
所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監管機構和螞蟻集團無可避免地會在監管事宜上存有分歧。「新經濟」要茁壯成長,總要拋開「舊思維」,或會走上一些傳統框架以外的「灰色地帶」。監管機構一直需要在鼓勵「創新」及做好「風險管理」上取得平衡。螞蟻集團在上市後,其成敗將會影響無數小股東;集團得到資本市場之助力,又肯定會急速成長,很快便會成為「大至不能倒」的企業。原本可以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新經濟產業」,始終要逐步被納入更嚴格的規管。監管機構對集團的管治要求,將會橫跨「上市前」和「上市後」兩個階段。由於「新經濟產業」沒有先例可循,未必能在「上市前」便把所有細則決定下來,雙方要先在大原則及理念上取得絕對的共識。
因此,以常理推斷,既然分歧及灰色地帶一直存在,「馬雲大罵中國監管機構」,最多只能是「被罰停賽」的一個「觸發點」,不可能是「主要原因」。以此推論,事情的始末更不見得是「馬雲大罵中國監管機構」而「被罰停賽」。反而是螞蟻集團「被罰停賽」,才會有「馬雲大罵中國監管機構」的情況。
想深一層,馬雲白手興家,行業經驗豐富,而且志大才高;若他的人際關係打不好,絕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他作為跨國企業的領導,素知官場文化,向來能說會道,在大關口上肯定會謹言慎行,又怎會不負責任的講出一番話而連累其他股東、公司董事、管理層、員工和全世界的投資者呢?
儘管螞蟻集團完全符合上市條件,但無法在上市後的監管及業務發展上,與監管機構達成共識。估計馬雲在出席「外灘金融峰會」之前,便已知道這情況。一種可能是,監管機構在反覆思量後,認為既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為對「投資者」負責,有意在最後關頭「煞停」上市。另一種情況是,監管機構已表明集團在上市後將要接受若干監管條款,否則便「拉倒」。
面對監管機構的「極限施壓」,螞蟻集團暫時仍是不為所動。馬雲的講話,則可解讀為整個集團的「表態」。總的來說,馬雲理應在峰會之前,便已知道上市有很大機會被「煞停」。
至於在11月2日 (高峰會之後),馬雲聯同集團管理層與中國四大監管機構約談,則是監管機構對集團於「煞停」上市一事上的「正式通知」。由於這做法不尋常,雙方最高層作出會面,比較合乎情理和禮節。如此重大及牽連甚廣的決定,一般來說不會單以一紙命令或中低層級別會面便算數。
上市被「煞停」後,官媒放話:「話不可隨口,事不可隨心,人不可隨意。」則是否可以說明「馬雲失言」才是主要問題之所在呢?馬雲毫無忌諱的當眾批評中國監管機構,當然失禮,官方不可能「照單全收」。因此,對於「馬雲失言」,中國政府以官媒作出公開回應,以帶點佻皮的方式掫揄馬雲,算是一種「對等回應」。
官方面對公開而比較無禮的批評,如果正式列點說明、逐一反駁,則只會有失身份。而且,雙方爭拗的技術細節,自有行內專門人才負責,實不必在還未達成共識之前,動輒向外公布。可是,若政府完全不作回應,則或會對監管機構需要維持的威權及尊嚴構成一定的傷害。因此,以官媒發文,作出一些不指明道姓的非正式批評,算是對「馬雲失言」的一種溫和警告,亦展示出極高明的政治手腕;幽默而又不失風度。
自來,在任何重大事件當中,只有雙方「拉倒」後才會「罵人」;很少會因為「罵人」而「拉倒」。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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