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如封關 皆不可常態化 文 : 吳桐山

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背後有着相通的道理。一件是香港「封關」已經大半年,10月27日特首林鄭月娥宣布下月(11月)率先讓內地港人返港後毋須強制檢疫,為香港與內地打開溝通大門點亮一點曙光。另一件是上市公司康宏環球(1019)已經停牌三年,持股近3成的佳兆業集團(1638)太子爺郭曉群向公司發信,要求委任其本人、港鐵公司(0066)前主席馬時亨,及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等人成為康宏董事,亦為維護康宏小股東權益帶來一絲希望。

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只有保持對外開放、對內開放,才有其生存價值。「封關」長期切斷香港與內地的聯繫,對人員往來、生意經營造成無可挽回的打擊,長遠只會破壞香港的競爭優勢,掏空香港。同樣地,一家上市公司必須對公眾公開其財務報表,向廣大小股東負責,康宏環球停牌三年都沒有公布財務業績,小股東對企業經營現狀無從得知,也不知道大股東之間在玩甚麼「遊戲」,長此以往恐會掏空企業。

「封關」猶如停牌,本來只應該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也就是說,無論我們抗疫成功與否,如果我們認為現狀都會持續下去,成為一種「新常態」,那麼「封關」都不應該、不可以成為一種「常態」,否則就違背了「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這個初衷。

停牌的本意,也是上市公司有重大宣布或重大變動之時,由於不想股價有大幅波動導致小股民損失,而暫時停止交易,其本意是保護小股民。但康宏環球2017年停牌時,公布的業績尚有48億元資產,包括8億元現金,其主營業務亦沒有遭受市場的重大打擊,長時間停牌是對小股東不負責任。

在與疫情共存的情況下通關,需要做的就是加強疫情監控和病毒檢測的能力。因此,香港應該一方面推動與內地恢復通關,另一方面強化確診者追蹤和強制檢疫措施,強化追查手段、善用科技做好防疫,才能做到一手通關一手收緊防疫的兩手平衡。

同樣地,證券監管也應該回復維護小股東權益的本意,防止濫用停牌程序。最近香港證監會對高盛亞洲發出3.5億美元的天價罰單,處罰其捲入涉及馬來西亞投資基金1MDB的一起數十億美元的醜聞。但這些處罰都屬於後知後覺,屬對投資者的傷害已經實質造成之後,才補鑊的措施。積極地思考,應該研究前置性的預防措施,禁止上市公司長期停牌,否則到企業除牌,小股民資產化水,後置懲處已經來得太遲。

 : 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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