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教導自已的孩子,每個父母都有自己的一套。常聽到有人説,父母就要分別扮成忠奸的角色,以免父母倆都做好人,縱容了孩子,或變成了溺愛。相信大部分父母都知道如何從愛與理之間取捨教導,但總會有人慈愛過度,使得乖巧的孩子以楚楚可憐和盈眶眼淚去博取得溺愛的憐憫,而獲得父母的額外施恩。孩子究竟是知錯還是看準了父母慈愛的弱點,當時就誰也管不了,只得孩子心裏明白,將來是好是壞,就算影響了社會,對父母來說也會照單全收。然而誰來規管着家教與普教失敗後所縱出來的禍呢?當然就是社會大眾共識共立的法律了。那誰有權審定合法非法?誰有權酌情判定刑罰輕重?
暴亂造成的禍,當然有源頭,禍首當然要重判,自宜按律究辦,以儆效尤。在暴亂中參與破壞傷人的暴徒,都應繩之於法,而後由法官判定。對於可能是年少無知,又可能是誤入歧途,或是受人唆擺,又或是一時錯手,都應由法庭嚴加審定,才可得出酌情刑罰。「施政報告」中提及保安局局長和警務處處長都是「心很軟」,還說他們都希望年青人可改過自身,不留案底。特首更向社會大眾,尤其是當父母和教育界講,「我哋好關心佢哋。」其實「警司警誡」在警隊已施行很久,法律授權,目的、作用亦明確清晰,就是希望給一時誤入歧途,誤墮法網,犯了小錯的年青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社會大眾、政府、警隊對年青人的關懷,從來就沒有疏忽過。這場禍就一定不單單是政府、警察對香港的年青人不夠關懷所致。「施政報告」的慈愛,是要表達一種什麽訊息?可能是要表現出執政者與執法者的柔情一面,對於改正社會歪論歪風根本無補於事。在司法上設立各種法庭,就已體現了社會對年輕犯人的憐憫。況且審定犯人是否有罪,判定何種刑罰,是司法對社會的責任。若由執政者放風緩判,便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嫌疑。執政者要管的是司法夠不夠公正,委任大公無私的法官們,憑他們的專業去建立公正的社會。特區首長憐憫年輕暴徒。司法機關的法官又被匿名信爆出對暴徒輕判的醜聞,至今司法機構未有解釋。連醫管局主席對罷工擅離職守的黑黃醫護,只採取扣人工的懲罰。所以就惹人懷疑這場暴亂背後的最大支持,是政府、司法、公營機構的人了。
禍亂必有因,要究其因由,雖然複雜,但從教與養上看,也可以看出端倪。小時候,在小學的習字課上,都會用《三字經》來練習毛筆字。「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就指出了很多社會問題,都是出於家教與學校教育。總覺得回歸後「國史」被忽視是「禍端」,香港部分教育人員以個人政治偏執去荼毒學生是「兇手」。而沒有監管的「通識」課就是「兇器」。從「施政報告」看出特區政府已明白改革「通識」課是對症下的其中一藥,希望政府這一貼藥,能治標又治本。然而抽出兇手,止了壞教師的問題,也是刻不能緩。
執政者要有前瞻有見識有魄力的去改革社會問題,加上有堅定執法維持治安的警隊去依法執法,一定可以協助香港走出這個困局。問題是誰有這樣的能力!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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