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執法 文 : 陳祖光

有人認為香港警隊擁有合法的武裝力量,當「政府弱勢的時侯,警隊亦因此而擁有政治力量」,並且認為「權力源於武力」。這些論點,似是而非,對香港政府或警隊認識不深的人,都容易信以為真。

昨天(15日)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先生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先生,先後向協會新一屆職員強調,現時的警隊是上下一心,而且最重要的是鄧處長一再強調「依法辦事」,「犯法就要拉」。明顯地鄧處長所堅持的和警隊多年來不斷改革完善的,就是依法辦事,這才能創造維持一個公正公平的社會。警隊的權力,並非來自武力,而是來自法律。提出「權力源於武力」理論的人,明顯以非文明社會模式,又或是霸權主義,強加於港府和警隊,並有意令人感到香港警隊的合法使用武力的依據,是非法和可被挪用的。而且將警務處處長都描成擁有武裝力量可以左右政權的人。

這些理論,引用在某些落後非文明國家,或仍然以軍權軍政統治的國家或地方,又或是現在推行大國主義的美國,或許是合適。但將「警隊擁有政治力量」或「權力源於武力」的理論應用在忠於法律,忠於國家的香港警隊,顯然就是有心誤導香港市民。或者提出這些理論的人,是刻意為暴徒或有意圖武力分裂國家的人提供理論基礎。香港警隊所擁有的任何力量或權力,都是由香港法律所授予或授權,若有非法使用,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香港政府的弱勢,並不會做成擁有武裝力量的香港警隊強大。政府弱勢只會顯得警隊重要,因為香港社會的治安,在此時就要靠警隊維持。去年六月反修例暴亂開始,政府和警隊的處處忍讓,並不能維持社會的治安,反而有更多暴徒在街上破壞,暴力衝擊立法會,塗污國徽區徽,拋國旗落海,包圍警察總部,當街掟磚殺人,放火燒人,有些兇手,仍逍遙法外。很多守法愛和平的人,就受盡其害。社會上有很多人出來指責暴亂,卻都受到起底報復而被迫沉默。當時社會上就有很多批評警務處長和警隊懦弱的聲音。難道這就是「政府弱勢,警隊強大」的理論?這就是「權力源於武力」的驗證?如果是,這就證明了暴徒希望使用更大的暴力去打擊警隊,最終奪取合法政權的目的。從後來警方所檢獲的槍械子彈炸藥的數量看,就可以進一步證明。

借用「權力源於武力」理論去抹黑警隊的人,也可能就是背後支持暴力奪取政權分裂國家的人。因為他們清楚不能在法律上打擊警隊維持治安的決心,就只有透過似是而非,模棱兩可的理論去抹黑和詆譭警察,才可以破壞警隊依法制亂的合法性。這也明顯見到,警隊改變了容忍,採用了堅定的依法執法的態度,已對暴亂及分裂國家的人,造成巨大的打擊。

警務處長再三強調依法執行職務,就是整支警隊上下,都清楚明白警察權力的依據,是來自香港法律,警隊的武裝力量也是香港法律所授予,這是止暴禁亂的武力,而非暴徒所使用的破壞治安的,殺人放火的,分裂國家的的暴力。香港政府的權力來源,是《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三萬警察的職責,就是根據香港法律去維持香港社會治安,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財產。所謂「政府弱勢的時候,警隊亦因此而擁有政治力量」和「權力源於武力」的理論,都不適用於香港警隊,請不要再引喻失義,誤導公眾了。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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