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病毒社區爆發,限聚令嚴加實施的情況下,元朗昨天(21日)又有擾民群眾集會,此等為求純粹政治目的,而罔顧公眾健康和安全的行為,在一班自以為正義的盲目暴民和政棍的組織下,真係連譴責都已經嫌「嘥氣」,為了保持政治熱度而常態化的發瘋,大眾看多了已經習慣,既不能逃避唯有「執手尾」。
「執手尾」就要靠警方驅散和維持秩序,而一幕幕熟悉的情節,猶如HollyWood的美式英雄樣版戲一樣上映:唱歌、口號、罵警察、挑釁、一些政棍故意犯小事被捕,當中最矚目的,肯定是那片「螢光記者海」。原來只要穿上一件螢光色的反光衣,手拿一部相機甚至電話,頸掛一塊由記協發出價值廿塊港幣的「記者證」,在香港就可以稱為「記者」了。不用讀書、不用專業,輕輕鬆鬆就可以當個「無冕皇帝」,美其名叫「全民監察」,實際上只是以前小朋友玩「何仔公」,我「何」你就不能夠捉我。民主社會常引以為傲的「第四權」變成包庇暴徒的身份,淪落至此實在令人不勝欷歔。
據數據顯示,自反修例運動開始,記協已批出超過三萬張「記者證」,數量之多令人咋舌,須知警隊人數也只是三萬多人,在香港配上「記者身份保護網」的人幾乎已經和警隊數量持平,遑論更多連「記者證」也沒有,披着反光衣的滋事份子?警方這次加強截查一百五十名記者身份,以限聚令名義票控了三十名不能自我證實身份的「自稱記者」,可見「假記者」滲入示威隊伍並非無的放矢空穴來風。
記協還發出聲明譴責警方針對記者,真的令人啼笑皆非,姑且先不論記協發出「有效記者證」的法理權力來源,現實是出現了大量假冒記者的情況,記協作為記者的「身份發出者」,不去自我檢討發證制度和監管的疏懶,反而去攻擊「幫你做嘢」的警察,記協真何謂寡廉鮮恥貽笑大方。
恆常性的非法群眾聚集,已經猶如重病者痛苦的疾病發作,那些披着假記者身份的暴徒,更是身體中的「抗藥性病菌」,要把病治好首要把這些「超級病菌」處理,政府應該重新檢討記協這個民間組織發出「記者證」的專業和法理依據,更需要在大型群組運動發生時,依照西方民主國家標準,發出臨時記者證劃出採訪區,在不影響基本新聞自由的情況下,好好保障記者們的人生安全和專業身份,別再讓這些假記者破壞記協的專業性和聲譽了。
文 : 陳思靜
擊劍任俠 快意恩仇 浪蕩宦海 十載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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