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房屋申請費應取消 文:文 瑜

新一屆特區政府上任後,馬上成立由4為正副司長組成的4個工作組,當中兩個分別為「土地供應統籌組」和「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可見政府非常重視土地房屋工作。當前政府不缺乏發展大計,明日大嶼、北部都會區,都是大項目,足以改變香港人的居住困境,乃至關乎香港未來幾十年的發展榮景。但香港解決土地房屋問題,卻的是社會共識。有組織「幫港出聲」日前發起一個「全民討論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活動,目的就是凝聚民意,推動特區政府排除萬難,加快土地房屋發展的速度。

香港社會過往對土地房屋發展有較大額社會阻力,一方面有政治上的障礙,另一方面社會上也有一群人基於保育和既得利益考慮,動輒反對土地發展。但現在情勢不同了,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後,且看香港的民意會否發生撥亂反正,在今次討論中以支持發展的正能量壓倒反對發展的負能量。

房屋政策細微之處也要做好

古語云:莫以惡小而為之、莫以善小而不為。除了大的土地發展計劃之外,一些細微之處,我認為政府也應該廣納民意。其實一點我很費解之處,是為何政府不取消公營房屋的「申請費」。

由上屆政府開始,政府已出現大力發展公營房屋的方向。未來本港房屋政策應該更似新加坡,只有有錢人購買私樓,一般市民應該居住公屋或購買居屋。如此才能慢慢淘汰那些納米樓,符合讓港人住的大一點的政策目標。

現時市民購買公營房屋有多種途徑,每年有居屋,公屋或非公屋居民都可以申請,分為綠白表;有綠置居,供公屋居民申請;也有「白居二」,給非公屋居民可以不補地價買二手公營房屋。這幾條路徑,都是買政府供應房屋的路徑。尤其對於非公屋居民而言,由於可能本身交貴租或住劏房,得到折扣供應房屋的願望更為迫切。

以上幾條路徑,筆者早年都申請過,但每一次申請,都要交250元的申請費,而且無論是否成功申請,概不退還。這合理嗎?

就連房委會剛剛推出的出售青富苑及蝶翠苑貨尾單位,都是要交250元的申請費。但這兩處貨尾,一共只得188個單位,而且都是面積細小、樓層坐向差的單位。

公營房屋要「買獎券」不合理

這250元,我稱之為「買獎券」。這些公營房屋本來要中籤就是大抽獎,中籤幾率只有幾十分之一,例如今年居屋就超購27倍,如果你是單身、白表申請者,中籤幾率更加是百分之一甚至更低。如果你每年幾次大抽獎都參與,一年下來要給1000元不奇怪,隨時可能10年持續抽獎都不中籤,你付出的「買獎券」的錢可能上萬。

我理解,樓宇出售,肯定有銷售費用,房委會出售這些單位也有銷售費用。但如果你去買私人樓,也是有抽籤,因為大部分超購,如果最後不買都要給錢,你覺得合理嗎?當然不合理,銷售成本應該包含在樓價內,由成功購買的人一併在樓價內支付,怎麼可能不中籤、沒有資格買的人都要給錢?但房委會一直以來就是如此的。這就是「大抽獎」的性質,中籤的人之所以可以這麼便宜買公營樓,一部分成本是不中籤的人集資給他們的。

既然政府連考試費都可以代付,為什麼這個「大抽獎」的費用不代付呢?哪怕不代付,參照私人樓或新股上市、各種商品的銷售,銷售成本還是應該由成功購買的人支付吧。

土地房屋問題有大有小,大計劃可能要凝聚共識,集體去推動,但類似這類小問題,我認為是常理,不合理之處應該立即改變,才能展現新一屆政府的施政新風。

文 : 文 瑜

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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