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條例至今實施了超過三個月,條例列明劏房的業主,不能向租客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的費用(包括水、電),同時業主需向租户出示繳費單副本作參考。
近日有問卷調查顯示,多於八成的租户指出,業主無按規列出示水電費單作參考,部分收費更高於實際費用,差額可近一倍。
條例先天殘缺
其實條例在審議之時,已經預料這種事情必定發生。當時政府硬推這個先天殘缺的條例,一班議員及其政黨又協助政府順利通過, 所以錯不止在劏房業主,當時負責的官員及有份贊成通過的議員也應責無旁貸。
有點常識也會知道, 做得劏房業主一定不是善男信女,怎會循規蹈矩,按照規例做事。劏房業主清楚知道租户知識水平及收入不高,冇錢租住正常私人房屋,上公屋又遙遙無期, 買樓更加是痴心妄想,走投無路之下,為了有個瓦遮頭落腳, 才迫於無奈租住劏房; 業主就看準租户沒多後路可行,被壓榨也不敢反抗,所以不怕被租户檢舉,條例生效後繼續向這一群弱勢榨取金錢,食住這些人血饅頭致富發達。
劏房業主的夥伴
條例草擬時,政府沒有在起始租金上花功夫,也沒有詳細考慮在執行上的問題,甩甩漏漏就搬上立法會;我們的議員在選舉時口口聲聲話關注劏房弱勢、貧窮等問題,但殊不知在當日表決時就完全忘記得一乾二淨,最後立法會以37票贊成、2票棄權,三讀通過劏房租務管制的條例草案。
解決劏房問題不止要加快興建過渡性房屋及公屋,還要改善政府的管治質素,希望能夠真正做到凡事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不要再敷衍了事,助長歪風。至於議會質素,恐怕已經到返魂乏術的地步,只好等待奇蹟發生吧!
文:陳進雄
民主思路成員、康復諮詢委員會屬下康復服務公眾教育小組委員會成員;從事醫療科技行業多年,在2019及2021年參加地區選舉,期望可以為我們下一代帶來優質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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