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區議會竟要求特區政府撥款130萬元用以購買可替換式防毒面罩及濾罐 (即俗稱「豬嘴」),辯稱與採購醫療口罩差不多,被質疑未能做到防疫效果,反而是變相向暴徒提供物資,結果列席的政府官員拉隊離場;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和劉家衡與狗論侮辱市民,拒絕履行區議員為市民服務的職責,涉公務人員行為失當,滿城風雨;不同區議會向在席的警務處處長或警區指揮官提出沒有證據的指控,部分區議員陷情緒化,向警官惡言相向,議程也與民生脫軌;另有區議會動議成立地區監警會,不符合區議會本身職能,更涉僭越區議會、區議員的職能;西貢區議會亦有區議員作出把區內公園命名,公器私用,結果該動議被該區區議會主席終止,無疾而終。近日這些事例,已反映到部分反對派區議員的低劣質素,並想無限擴充區議員權力,濫權、越權、硬闖、胡亂花費公帑,這可不是市民樂意見到的區議會。
區議會本來是一個地區諮詢機構,權力和職能受到《區議會條例》所約束,區議會主要處理地區內的民生問題,為區內市民的福利、公共設施及服務提供和使用、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並就有關目的獲得的撥款,承擔地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和社區活動。區議會獲得的撥款,每一分一毫均是公帑,需要用得其所,不能因為區議員本身的政治理念和喜好而傾斜亂花,否則若涉私相授受或利益衝突,或已涉貪污行為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廉政公署可以主動調查。
區議員屬公職人員,收取由公帑支付的薪金、津貼和約滿酬金,需要履行公職人員的服務,不能選擇服務對象,或選擇是否提供服務,因為服務區內市民、因應區內市民的福利並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是《區議會條例》和區議員守則的職能,若區議員未能完成工作,繼續留在崗位空耗社會資源更是沒有意義,區議員不應該是社會寄生蟲!區議會更不應該淪為「港獨」分子的寄生體。
區議會應該強調民生服務工作,不應該政治掛帥,若區議會工作過度政治化,不但是越權和濫權,偏離民意,荒廢民生,令社區服務無以為繼。假設區議員把政治引入社區,黑衣暴徒以區議員辦公室作庇護中心,在社區內圍堵、示威、遊行、縱火成為家常便飯,區內居民提心吊膽,引狼入室,甚至區議員大聲挑機斥「吹得佢脹咩?」居民又怎能安居樂業?區議員辦公室貼上革命文宣,淪為亂黨巢穴,更要被亂黨出言侮辱,難道這是文明社會行為嗎?
不論政見,區議員既然在崗位服務,要毋忘初衷,需拿出熱誠和具承擔,以民生服務為本,兌現選舉承諾,區議會可不是政治抗爭的擂台,更不應淪為宣傳「港獨」違法分裂思潮的平台。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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