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兇徒在銅鑼灣向一名不相識,無個人仇怨的當值警察,施以恐怖式刺殺。背後一刀直插向警員心臟位置,欲置其於死,然後兇手畏罪以利刃自插入心自殺。從兇手插心自裁求必死看,襲警那一刀也是向着警察心臟位置,希望結果這名警察的生命,是有計劃的「謀殺」,亦是向無辜生命的殘殺,手段相當恐怖。這樣形容事件,應該相當中肯。可是在坊間網上,卻有人稱這個兇徒為「烈士」,甚至有人去行兇現場手持白花悼念,這種思想行為,極其無稽。因為無稽,而且是違反良知道理,所以背後必定有所企圖。不是愚蠢盲從,或受宗教迷惑,就是擾亂治安,宣傳叛國,搞亂香港社會,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
這宗孤狼式恐怖襲擊案,兇手能以必死決心、慫恿鼓勵他的人一定不少。從世界各地發生的恐怖襲擊案看,很多兇徒均受宗教虛偽而邪惡的思想所迷,又或似是而非的政治理論所惑,致使做出迷惑本性良心的恐怖行為。説是「孤狼」,其實其類亦不少,對於這種恐怖襲擊,特區政府和執法機關必定要細查以究其根源,嚴辦以清除其黨羽,去其歪論邪說的平台討論區,否則迷亂人心之說不止,終難以《港區國安法》徹底平定叛亂。
説到歪論,這宗恐襲竟然有人稱「兇手」為「烈士」,並敬花悼念,引起香港法律界有兩面看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以「烈士」、「勇士」稱呼刺警案兇徒,違法風險很高,指《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的宣揚恐怖主義,字面意思是宣傳或表揚都算違法。」湯大狀的解釋,清楚明確,對於恐怖襲擊,對於嚴重犯法,對於泯滅人心的禽獸行為,絕無托詞辯解。而另一位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卻強調七一襲警事件是否屬於恐怖襲擊仍未有定論,或是一宗襲警事件。他指不能將所有襲警案都等同恐怖活動,認為不應將任何事件都「上綱上線」。他認為如果將所有行為都視為違法,只會激化政府與市民之間的矛盾。這明明是冷血的政治性恐怖襲擊,陳大狀仍可説成是未有定論,盡顯大狀伶牙俐齒的辯護角色。雖然他沒有直接鼓勵這種以殺警表達政治訴求行為,卻隱隱使這幇兇徒以為有人支持。若有同類兇案再次發生,或再有人因此而死或傷,陳大狀的良心可以安樂否?
怪不得保安局鄧局長評那位大學教授「希望呢位大學教授夜晚能夠瞓得着覺,因為你可能令全香港充滿血腥。」做了虧心事的人,半夜敲門應該會驚。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