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施政報告》社會討論的焦點之一,是政府提出以「簡樸房」取代劣質「劏房」的政策。這項政策在社會引起一些爭議,不少人擔心,這項政策會導致「簡樸房」租金上升,令一部分貧困市民,會因此無家可歸,而政府則認為,隨着更多公屋建成,相信大部分受影響的「劏房」戶,有機會可入住公屋。筆者認為,取締「劏房」必須,重點應是減少「劏房」的需求,而減少「劏房」需求,則須從解決貧窮問題入手。
《施政報告》最引人注目的一項政策措施,就是提出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解決「劏房」問題。特首提出,現有約11萬戶人家居住在俗稱「劏房」的分間單位,顯示出「劏房」有實際需求。但現時的「劏房」情況差異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風、面積,以至是否有獨立廚廁或廚廁合併等方面,必須要訂立最低標準,取締不適切單位。
政府將立法要求所有的「劏房」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刑期或高達2年。
一部分基層市民居住在不適合居住的「劏房」,環境惡劣,這是不能容忍的人道危機。政府立法訂立登記制度,要求所有出租的「簡樸房」,都必須滿足最低的標準。換句話說,要求所有的出租單位,都必須適合人居住,這是應有之義,也是政府的責任,社會理應全力支持。
不過,以「簡樸房」取締「劏房」是否能解決「劏房」問題?社會並不完全認同,一些「劏房」戶已立即作出回應,擔心業主將「劏房」改裝為合標的「簡樸房」後,租金立即會上升。房子固然是提高的質素,但他們也住不起這樣的「簡樸房」。社會上有不少人擔心,因此會令一些人失去居所。
政府的回應是,現時「劏房」戶中,大約6成有資格住公屋,隨着今後幾年有更多公屋單位建成,相信大部分受影響的「劏房」戶可以入住公屋,政府也會協助其他受影響的住戶尋找合適的居所。
但問題的重點並不在於有多少現有的「劏房」住戶可以入住公屋,而是改革之後,「簡樸房」的社會需求能否逐步減少。否則,一部分人獲編派入住公屋之後,仍有更多人想租「簡樸房」,需求不減,甚至增加,租金不可能不升,問題也不會得到解決,甚至也不排除會因「簡樸房」的租金比現有的「劏房」高,而令問題更趨嚴重。
因此,解決「劏房」問題,必須從扶貧,減少貧困人口入手,才能減少需求,真正達至告別「劏房」的政策目標。
事實上,本屆政府提出的精準扶貧政策,重點人群也是「檔房」戶,不論是「共創明Teen計劃」、「社區客廳計劃」,還是「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重點受助人群都是「劏房」戶,但這些計劃扶貧力度有限,受助人口很少,最終能否達至在全社會層面減少貧困人口的目標,則存有疑問。
香港社會的貧窮問題日趨於嚴重,對經濟社會都會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政府必須有更宏觀而具體的對策,逐步減少貧困人口。只有貧困人口減少,「劏房」或改革後的「簡樸房」的社會需求才會下降,才能真正解決「劏房」問題。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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