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因何「頑固」? 文:福蜀濤

8月7日,大陸國台辦與公安部官網同步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其中有「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欄,有「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欄,還有「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同時附上了「線索舉報郵箱」。

對這些「專欄」的反應,從8月8日賴清德領著兩個「台獨頑固分子」顧立雄、吳釗燮出席上台以來首次晉任將官儀式的講話看,可說是針鋒相對,但從同一天其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的回應看,似乎又只是耽心會讓兩岸越走越遠。

8月9日《自由時報》報道賴清德在那場儀式上又提「四個堅持」,其中第二個堅持「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可說是賴上台以來至少屬第四次公開宣揚「兩國論」,「兩國論」是不是「台獨」?上台不到三個月至少公開四次宣告,算不算「頑固」?《自由時報》的報道像是在公開「檢舉」,但更像是在告訴對岸「你能奈我何」。

相形之下,梁文傑的回應:「我們認為陸方應該多做一些有助於雙方良性互動的工作,才是正辦」。在民進黨上下口口聲聲稱對岸「中國」的今天,梁文傑逕稱「陸方」,可謂「獨樹一幟」。

孔夫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結果之一是「刑罰不中」,「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自然也要先「正」(定義)台獨之「名」,「刑罰」才會「中」。

不過雖未「正名」,但「清單在列」中有十大台獨頑固分子,為台獨「正名」一事或有待他們受審時所聘律師與控方的攻防,今天大陸此舉更像是另類「統戰」,看來主要是在「政治」,不在「法律」,即明白告訴大多數「不頑固」的台獨分子這10個人就是現成的「典型」。

其實重點在「政治」的屬性已由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挑明了,兩部門的新專欄上官網後,她在記者會上說,希望廣大的台灣同胞與台獨頑固分子劃清界線,共同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其實不少「台獨頑固分子」的關鍵問題不在「政治」而在「法律」,即島內的刑事犯罪問題,目前收押中的鄭文燦不過小蔣解嚴後民進黨新貴中的「冰山一角」。

陳水扁滿坑滿谷的現鈔,蔡英文的「論文門」,陳菊的高雄氣爆案,賴清德的「賴皮寮」與豆腐渣防洪工程……台獨分子,不管頑固不頑固,有幾位經得起刑事調查?如能免除這些刑事調查,統一對他們恐怕會有「致命吸引力」,但可能嗎?別說台灣同胞,大力反腐的中共對大陸同胞怎麼交代?

梁文傑的回應與賴清德大相逕庭,或因「涉世未深」,相對而言,不像民進黨內那些經年累月,蓄積了不少可供刑事調查材料的「台獨頑固分子」罷。

文:福蜀濤

台灣中國時報前副總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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