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源頭減廢與執行挑戰 文:龐朝輝醫生/博士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徵費)從原定的2024年4月1日押後至8月1日落實生效。此舉措於2021年8月26日獲得立法會通過,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的所有住宅及非住宅所產生的棄置垃圾按「量」收費,實現真正的「源頭減廢」。

政府推行垃圾徵費在即,所引起的社會討論不少,有市民表示支持立法,亦有市民覺得政策擾民,並認為令生活成本百上加斤。誠然,香港「垃圾圍城」的問題迫在眉睫。2022年香港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平均每日11128公噸,人均棄置量每日1.51公斤。香港的北、西、南三個堆填區相繼飽和,加之地少人多,市民對建造垃圾焚化爐及堆填區普遍持反對態度,亦相對對環境造成較大破壞,能成功從源頭減少棄置垃圾及不可分解的廢物肯定是德政。推行垃圾徵費可以驅動企業和市民實踐減廢回收,減少不必要垃圾的產生,且能回應可持續發展的綠色要求,減少碳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港府中期目標是將人均棄置都市固體廢物量逐步減少40-45%,回收率提升至約55%。長遠來看,約在2035年實現「零堆廢填」的目標。

如果要達到垃圾徵費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離不開市民身體力行的支持。但是,目前市民尤其是長者對此項活動仍認識不足,理解有限,不清楚政策的實施細節。雖然政府當局已實施多項先導計劃,通過文字宣傳、影像解釋、電視宣傳會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垃圾徵費的相關概念,但是收效仍有待改進。因此,自4月1日開始,政府部門將「以身作則」,在政府機關內部實行垃圾徵費,讓市民更直觀了解垃圾徵費在生活中的實際運作方式。各地區區議員及組織亦積極將政策盡快「落地」透過講座及街站向市民講解垃圾收費安排,直接向市民講解,和政府一起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在政策實際執行前,亦為市民可预計傾倒垃圾的習慣提前做好準備。當8月1日政策開始實施時,可能會出現不同程度非法傾倒垃圾的情況,「斷捨離」的可以是各式各樣的家居及商户雜物,尤其是傾倒棄置成本高昂的體積較大的垃圾(此類垃圾由食環署收集,或由私營廢物收集商以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市民應棄置前貼上每個售價為$11的指定標籤)。該行為可能對街道環境衛生造成影響,嚴重的話更會堵塞公共道路,對行人及車輛帶來路面安全隱患,署方有需要加強巡邏與執法,防範於未燃。另外,在執法初期,由於市民並未熟習新法例,局方在法例實施初期應避免過於嚴厲的執法,以免引起市民反彈及與執法署方造成不必要對立,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因此,政府已將政策開始實施後的六個月設置為適應期。在適應期內,如果垃圾沒有按照指定的方式處理,暫時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同時,在適應期內,將向公屋、「三無」大廈及鄉郊村屋,共105萬個住戶,每月向每個目標住戶免費供應20個指定袋,並加强勸喻及宣傳。總而言之,政策執行是一個需要政府及市民配合的過程。在這過程中,期望得到市民充分的理解與行動上的支持,亦考察執法人員的綜合素養與處理現實事件的能力,鼓勵由「鬆」至「嚴」的漸進式政策推廣方式。

最後,塑膠類垃圾亦是固體垃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推廣「走塑」不遗餘力。當局計劃將原定於2025年實施的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安排提前至今年4月22日的「世界地球日」。屆時,食肆將被禁止向包括外賣顧客在內的顧客提供或銷售9類即棄塑膠餐具。此外,膠遮袋及膠牙籤等產品也將在同期禁止派發,禁止酒店提供洗漱梳妝用品。「走塑」行動涉及的物件種類非常繁多,細到膠牙籤等小物件,執行工作會遇到一定的監管難題,需要做好準備。同時,對於已經囤積了大量塑膠製品的商家來說,在政策實施初期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以便他們能夠妥善處理這些庫存。最後,要從源頭上縮減塑膠使用。一是可以加強海關監管,確保進口的貨物符合減塑要求。二是政府鼓勵生產企業進行技術革新的「走塑」生產實踐,樹立綠色、典型的生產商家,並向同業屆進行推廣。整個「走塑」行動的整治關鍵點在於商家,從而可以正面培養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減少對消费者懲罰至關重要。

文:龐朝輝醫生/博士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