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客不應把干預香港作為成績表 文:朱家健

日前,歐洲議會通過了「涉港」決議,內容包括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站台,要求釋放黎智英,呼籲制裁我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的相關官員,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就此,我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作出嚴厲譴責,並勸告個別歐洲議會政客要認清形勢,立即停止包庇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行為和作出威脅制裁的行徑等。

黎智英被外國政客「消費」,對他本人來說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雖然他仍在收押,最近一個月他的曝光率頗高,除了歐洲議會政客,報紙報道連香港仔魚販也與他扯上關係,台灣地區媒體也借李怡《失敗者回憶錄》和「中央社」特稿《追求民主義無反顧》來「消費」黎智英,而也有外國組織為黎智英拍攝了一部名為《香港人》的紀錄片,回顧他的生平,並在YOUTUBE熱播,把黎智英英雄化,不認識他的人還以為他真是「香港驕傲」,把他捧成甘地或馬丁路德金,說實在,大罪人又怎能和歷史偉人相題並論!其實原來黎卻只是一個正在面臨刑事審訊的被告,更有留言以為黎已是故人,真是啼笑皆非。當然,黎智英的多宗訴訟申請,也頻頻見報,可能令他也不自主的每天眼眉跳。

歐洲議會個別政客是次不分青紅皂白,為黎智英護航,真不知道他們是否真的認識黎本人或知道他的所作所為。如果歐洲議會知道黎智英可能會「整臭」提議、和議議員的「朵」(寶號),相信他們會有所猶豫。當然,今次歐洲議會要求釋放黎智英,已不是歐洲議會第一次干預香港事務,過去歐洲議會也曾誣蔑詆毀港區國安法,例如2021年1月21日歐洲議會已叫囂香港特區政府無條件釋放被捕的50名人士,毋視香港特區法治和內部事務,也呼籲歐洲國家制裁時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此外,歐洲議會也不下一次抹黑香港特區法治和港區國安法。

歐洲議會干預香港事務的板斧,均是要求「制裁某人」、疾呼「釋放某(班)人」、叫囂「廢除法律」,難道這就是代表歐洲國家、他們的文明和議政水平嗎?這些套路似乎已經黔驢技窮,歐洲政客或需要搏取連任、爭取政績、或回朝所屬國家的聯邦政府服務或競逐大位,所以無事呻吟,如果他們知道黎智英之流的背景,將是他們從政參政的負資產,相信他們不會叫嚷得那麼刺耳。

歐洲議會應該聚焦自己歐洲各國的問題,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要走偏激路線,宜走理性路線,做好利於歐洲社會經濟發展的實事,不要被誤導更不要誤導,歐洲政客不要老是把干預香港特區作為他們的成績表,歐洲議會老套路的愛用詞彙,已可以劃成BINGO遊戲紙了,香港事務可不是歐洲議會政客的玩具,相關人士須自我反省。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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