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一齊去投票 文:陳祖光

12月10日是香港區議會選舉的日子。「1210大家一齊去投票」,這句口號應該不陌生了,幾乎連睡著也記住這個日子去投票。特區政府由特首至基層各級官員,無論在出席任何活動,有機會公開演説,都會補上一句「1210大家一齊去投票」。就算選舉在制度上己經確保候選人都是愛國愛港,然而選出的議員未必都盲從支持政府,而政府仍大力推動選舉,可見特區政府是公正無私,完全站在人民政治的立場上。

為了更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特區政府一定花了很大的資源,政黨及地區社團組織亦使了不少人力物力。雖然在香港政制發展上,這些資源都是值得運用,但是如果特區政府立法強制投票,不是省了一筆錢,候選人亦會集中精神在政綱,而不是五花百樣的選舉宣傳上,選民可以更加關注候選人的能力。既然投票是人民的權利,相對也是責任,立法強制投票,不是更有效能嗎!

原來世界上有很多國家,是有法律規定人民一定要參與投票。在普通法系地區中,強制人民投票,澳洲就是其中之一。澳洲自1924年至今,市民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否則一定要投票,不投票便會犯法被罰款。一個被認為是西方式民主國家,存在著西方自由思想的地方,亦有「強制」人民的法規,原因應該是國家整體利益大於個人自由而作出的決定。

強制投票的理由應該很簡單,現代以議會代議制度的社會,要選出市民代表在參與議論政務,投票便是對社會的責任和義務,就如交稅一樣。另外更精確反映民意,讓政府在施政上充分考慮不同意見,更有效制定和推動政策。而參選人能夠專心在自己的政綱上,而不是催票。當然強制投票亦有不少缺點,首先會有人認為是違反民主原則,侵犯了個人自由,無效票亦會相對增加,社會結構不同等理由。

不過自願當然是比強制好,出於內心對社會的責任,個人對更完善制度的支持,監督政府施政,為人民謀劃更幸福的生活,大家自願一齊出來投票,一定會創造更美好的明天。「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才能更有效在香港實行。1210大家一齊去投票吧!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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