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台灣光復79周年這一天,「中華民國」憲法法庭對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改革法案做出宣判,「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差不多全給這夥大法官判了違憲。
民進黨在立法機構佔多數時,「民主至上」,票數說話,現在淪為少數,一時罷免不了幾位在野黨立委,恐怕只能訴諸多由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釋憲了。
提起民進黨聲請釋憲,本身就是一個大笑話。不說蔡英文「中華民國台灣」的國號,賴清德是「中華民國」國歌都忌諱,可以躲開不聽不唱就躲開。無奈,現在朝小野大,立法機構投票投不過在野黨,大法官們只好走向前台。
棄「中華民國」如敝屣的賴清德,領着幾個單位向「中華民國」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如果當今眼裏還有這部「一中憲法」,又還存點做人做事基本原則的大法官,接到這個釋憲聲請案真不知該笑還是該哭。
聲請釋憲就是賴清德對付在野黨的工具,大法官按其旨意釋憲後,賴即在臉書予以肯定,並「盼朝野攜手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罕見的在自由民主後加上「憲政」,反過來盼在野黨守護憲政。
賴清德大概忘了,行政機構總預算案得經立法機構通過也屬要「守護」的「憲政」。
賴政府明年的總預算案,到今天無法通過,理由之一是立法機構通過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賴政府沒有照條例編足補償金。此條例在行政機構未提出復議後生效,行政機構得為每年每公頃增加的三萬補償金編足預算。
對此,柯建銘也想到守護「憲政」,說甚麼立委提案增加預算支出本來就「違憲」。對此,前立委郭正亮拿民進黨立院黨團2005年提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案比照,指出本質跟這次提高原住民禁伐補償金完全一樣,而當時的提案人是柯本人和今天「盼在野黨守護憲政」的賴清德。
總預算案要是沒在立法機構通過,為守護憲政,執政黨可主動邀在野黨協商,協商不成,「中華民國總統」依法可宣布解散立法機構,重新舉行立法委員選舉,爭取在立法機構取得超過在野黨的席位。
賴清德要有把握得到最新民意支持而贏得立法機構多數,早宣布解散了。現在朝野僵持,賴又不宣布解散,明年的總預算案不能就這樣一直出不了立法機構。
其實把「總統」當皇帝在做的賴清德,管他立法機構通過不通過,大可下令行政機構執行這個總預算案,然後丟給大法官善後,因為現在違不違憲已由大法官說了算,賴可再領着各單位表演一次聲請釋憲。
至於這伙大法官,或不好意思將立法機構不通過總預算案解釋成違憲,但何妨來個腦筋急轉彎,把行政機構執行未經立法機構通過的總預算案解釋成不違憲。大法官諸公切記,明年你們的工資也在總預算案中。
文:福蜀濤
台灣中國時報前副總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