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雖已回歸逾廿年,但是彭定康依舊一得閒,評論香港的政經局勢,儼然忘記了香港已不再是英國殖民地,他也已不是港督。當然,作為一個過氣政客,彭定康在英國政壇的唯一剩餘價值,便是他曾任末代港督,所以英國政界往往會借着他的口,散播他們一直愛說的「一國兩制已死論」,藉此意圖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然而,彭定康早前的發言,擺明是睜眼說瞎話,這便說不過去了。
好像在月初,彭定康出席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的發言,便是典型例子。他在當時談到了2014年的佔領中環運動。彭定康不認為那些年輕民主運動支持者激進,而是非常溫和,他還聲稱這些年輕人「非常愛國但相信法治、集會自由、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他又聲稱,他對於和平示威者被報復感到擔憂,指香港司法部門將殖民地的法例「復活」,判決具懲罰性,這令司法機構陷於非常困難的位置。
彭定康沒有提到的是,佔中爆發前的兩日,群眾在學民思潮黃之鋒的號召下,突襲政府總部前地,期間與政總保安發生推撞,造成多名保安受傷。正因如此,雙學三子才會被控非法集結罪成。這樣能叫溫和嗎?這樣能叫和平示威嗎?他們使用了暴力,破壞了社會安寧,被控非法集結,能算作「報復」嗎?為何彭定康提到佔中一事,卻選擇隻字不提佔中爆發之前,雙學聳使他人衝擊政總前地一事?
此外,在佔中爆發之後的2016年年初一,有人便因為不滿食環署職員取締無牌小販,而爆發了旺角騷亂。他們撬起街上的磚頭,襲擊執法人員,有警員因此而嚴重受傷,而且事實上而言,當日根本沒有食環署職員取締無牌小販,可見那幫人純粹是借故鬧事。如果非法堵路的佔領中環,尚可算是「和平示威」,旺角騷亂則是赤裸裸的暴動行為。為何他又不提反對派策動的旺角騷亂一事?
說到所謂殖民地的法例「復活」,其實黃之鋒所被控的《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罪,回歸前後都有使用,不存在所謂「復活」一說。如果彭定康沒有失憶的話,便應該記得他仍是港督的1992年,陶君行和蔡耀昌連同一批學生衝擊警方封鎖線,因而被控非法集結罪成,二人在1994年上訴至當時的最高法院,被三位法官一致裁定駁回上訴。在那個時候,作為港督的彭定康,為何又不說自己在「報復」和平示威者?
當然,要說彭定康此言最可笑之處,是聲稱那些佔中發起人和參與者「愛國」。彭定康既然要說佔中,應該不會忘記佔中爆發後的10月1日國慶,學民思潮黃之鋒帶領三十多人進入了灣仔金紫荊廣場的升旗儀式會場,並在升旗儀式進行期間,背對國旗舉起雙手做出交叉的手勢。國旗和國歌是一個國家的象徵,黃之鋒背對國旗打交叉,已不是爭取民主或者普選,而是否定自己的祖國了。
更加值得一提的是,黃之鋒在佔中失敗後的2016年,夥同佔中期間曾跟政府高官對話的羅冠聰,成立了主張自決蘊含港獨選項的「香港眾志」組織。同年11月底,彭定康訪問香港,並在港大舉辦的「與彭定康對話」活動中表示,「自決與獨立幾近相同,只是一個文字遊戲,假裝兩者有不同」。明明是同一批人,彭定康兩年前批評他們的自決主張,今日卻說他們「愛國」,這樣不是睜眼說瞎話,又是甚麼?
文 : 文兆基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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