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談及不時被人誤認為梁家傑,引來無限感觸。事實是梁家傑與我的分別實在太大了。2003年因為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應吳靄儀所邀,我們成立了「二十三條關注組」。七一大遊行後,立法終於被擱置,當時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外有一大型集會慶祝成功拖垮二十三條立法,「二十三條關注組」的成員除了我以外,均有參加這次集會。那晚我獨自躲在家中,為的只是不想再捲入這政治漩渦。第二天,我從傳媒報道得知梁家傑在這集會上表明他將從政參與立法會選舉。
之後一年,很多人前來游說我參政;其中劉千石甚至多次到訪聲稱願意把他在九龍西的議席拱手讓給我,我卻始終婉拒了他。轉捩點是六月一個晚上,我終於被吳靄儀說服了。回家問家人意見,太太不置可否,兒子卻說:「你不選,誰選?」母親知道了,問為何要放棄成功和收入豐厚的事業,我說:「媽,我們出身貧困,但今天放眼看看周圍,我們所擁有的均是這社會給我們的,現在作少少回饋,希望不是太遲。」她不同意,直至她走了,相信還沒有原諒我。
也許她是對的。跳進這趟渾水,改變了我一生。政途上很多困難,更多傷心往事,不如意事何止八九?回看最初寄予無限厚望的公民黨,今天面目全非,喘殘抱缺,能不引起無盡唏噓?我知道不少人不認同我的政治理念,但這並不重要,我不是因為他們而從政。自問無悔無愧,總算是對得住自己,也對得住先母。「三十功名塵與土」,只要心安理得,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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