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檢控官翁達揚成為社會焦點,除了疑與任職海關高級督察的配偶「逃離」暴亂現場附近外,也與人合著一本法律兒童圖書《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內容包括教導兒童讀者規避法律,「了解保障人權」,教授「走法律罅」和辯解借口,例如,在被警察搜到違法物品後的辯解,引起社會嘩然,圖書內容猶如「教壞細路」,甚至被質疑鼓吹年輕人違法,如果這本兒童圖書落入蠱惑仔手中,等同如獲至寶,蠱惑仔若從書中學會一招半式,即使犯了事仍聲大夾惡,諸多辯解理由,對蠱惑仔來說,這本兒童圖書或可能是「天書」,但對家長和執法者而言,絕對是惡夢,孩子將誤以為犯事後只要詭辯便可脫身,日後更加明目張膽「踩過界」,從而造成破窗效應,警隊遇到有人刻意生事後刁難,執法被更困難。
律政司雖然表示,翁達揚在編寫這本書的時候已作出申報,沒有利用政府資源,沒有利用公務身份,當中不涉利益衝突,然而,這本書的內容和帶來的訊息,或者已過了火位,不符合其檢控官身份,如果沒有看作者姓名,真的猜不到作者的職業和身份。檢控官的工作是按法律和證據去作出起訴,而不是扭曲法律、站在嫌疑人角度砌詞狡辯,這本書的相關內容教導他人「避開法律陷阱」,甚至實情是躲避檢控,風格與檢控官身份格格不入,也難怪有市民懷疑翁達揚涉公職人員失當罪,並要求申訴專員公署撤查。無論如何,翁達揚是否休假也好,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須把翁達揚調離負責刑事檢控的前線工作,並不宜允許翁達揚處理涉公眾秩序活動案件,因為他的潛意識或受到主觀或其他立場影響,避免瓜田李下,並維護律政司的專業形象和法治精神,翁達揚已不適合再處理刑事檢控工作。
除了是次被發現的翁達揚事件,早前亦曾有案件因律政司檢控人員涉疏忽或「蝦碌」弄亂被告人的資料或錯用控罪,而令被告獲撤銷控罪;真是啱啱剛着剛剛,是否「無間道」耐人尋味,令人懷疑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蓄意弄錯或刻意不作為,若然屬實,該等人員或已涉公職人員失當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
此外,去年涉襲警、刑事破壞、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傷人等數千宗涉黑暴案件,遲遲未有處理或檢控,令人擔心有些證據或會「不翼而飛」,又或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或再現害群之馬選擇性不檢控、甚至乎在技術上「粗疏」讓被告在技術上脫罪,又或者只以較輕罪名檢控涉案人士,但當然,在未有實際證據,上述只是大眾和受害人及其家屬反映的憂慮和擔心。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人員(除外判檢控工作) 是公務員,受到公務員紀律約束,而且大部分均是受到前朝政府或特區政府的受薪訓練,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須有較高的專業操守,需要牢記他們擔任律政司工作的理念和使命。
學法律、懂法律,應用作正途方向,申報正義,維護法治;相反,心術不正者,心存歪念,濫用法律作惡多端,早晚會有報應。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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