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港官近日的「失言」說起 文:陳凱文

雖然寫這篇文章,肯定又會得罪人,亦會有人以陰謀論之,說此文是在「發功」,目的是要影響來年的特首選情,但是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勢必大把人排着隊寫表態文章,此時再寫這類文章,既沒營養亦無必要,倒不如趁此時間,說一說我們偉大的特區政府官員,在是次決定出街前後的一些「失言」。

之所以在「失言」上加上括號,是因為言論發表者的本意,可能是出於良好意願。這些言論從表面上看來,有些人可能又會覺得沒甚麼問題,但是細細斟酌一下,又覺得這些話隱含的意思,似乎又有點不對勁,又或者反映着言論發表者本身,有些想法或價值觀,似乎存在問題。因此,本文所指的「失言」,對某些人來說,可能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

舉個例子:全國人大早前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納入議程後,林鄭月娥發表聲明表示:她和特區政府完全尊重中央對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主導權,特區政府會全面配合,通過本地立法切實執行完善措施,堅持實踐「愛國者治港」原則。整番說話聽起來,好像沒有甚麼問題,但是特首用上「尊重」一詞,此一字眼便有點意思。

作為官方聲明的用語,只有一個政治實體作出某些決策,另一個互不從屬的政治實體作出評價時,才會用上「尊重」一詞。在一國之內,一個全國性立法機關作出某項本屬中央事權的決策,作為下級的地方政府領導,頂多只有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又何來所謂「尊重」某項中央事權的行使之理?難道林鄭覺得她或港府有「不尊重」之選項乎?

退一步而言,即使是人與人之間的交談用語,「尊重」一詞亦是可堪玩味。一般情況而言,當你不贊成對方做法,但對方心意已決,你自知無法,勸不動對方,才會用上「尊重」一詞。至於這份聲明用上「尊重」一詞,究竟是純粹用錯字眼,還是暗示自己心有不甘呢?這個問題,便只有林鄭本人 (或者代其撰寫聲明的文膽)知道了。

另一個例子,便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這位自上任以來,便長期神隱不多露面的司長,近日竟然接受彭博(bloomberg)訪問,並在談論今次中央出手改變香港選制時宣稱:儘管這是「後退一步」,但仍是以更強更大的方式向前邁進,對香港及國家整體都有利。鄭若驊此言一出,便隨即被對家的媒體人大造文章。

說到這裏,有人或者會說,鄭若驊那句話有用「儘管」(Even if)一詞,即是「後退一步」只是假設,並不意味她承認今次改制是倒退。問題回來了,假如她本來便不認為今次改制是倒退,為何她不直接否認是倒退,然後指出今次改制的進步之處,而是要提所謂「後退一步」的假設呢?這不是自己落下被人做文章的話柄乎?

是故,若要說最合理的解釋,便是這些「失言」,不過是佛洛依德式口誤。畢竟,人的三觀一旦形成,便難以改變,而現屆政府的主要官員,大多是喝着洋奶水長大,西方那一套資產階級民主價值觀,乃至是冷戰時代的懼共反共思維,早已深入骨髓。在此情況之下,要這些人口頭上愛國,行動上配合中央的行動易,要他們意識形態上作出根本改變,便是難過登天矣!

當然,這樣說的目的,並不是要甚麼「擴大化」,而是希望有關方面明白,是次選舉制度上的改變,頂多只能阻止反對派中的死硬份子入閘,但是要整個治港班子,在意識形態上跟北京同心同德,甚至是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越性,則可能涉及國家的軟實力和話語權問題。換言之,要香港真正做到「人心回歸」,還需要長時間的潛移默化,而不是一件短期內能夠辦到的事。

文: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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