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鄭智化有首歌叫《貓》,歌曲開始唱「我們是貓,快樂的貓」,直到因為「她」出現在眼前,然後變成「我不是貓」。很多年前聽這首歌便很喜歡。作者用了擬貓法來寫出一個男人的貓形性格,生動有趣。還以為這只是文學創作的一種方法,直至前幾天看到一個題為「文化醒覺」的外國電視臺訪問節目,說起什麽是「女人」時,才發覺原來有人認為,無論性別,只要認為自己是「女人」,便是「女人」了。按這個思維邏輯,我認為我是隻貓,只是錯投入這個軀殼,我就是隻貓了。
説到邏輯,是一門科學,有翻譯為理則學。學這課時記得一句説話,「邏輯推論成立,現實便有可能實現。邏輯上不成立,現實上一定不可能。」寫這篇文章時,心情有點盪漾,而且對這課成績不什麽好,可能有錯,也請斧正。最近香港終審法院有宗同性婚姻福利案件,其法理邏輯便很不容易理解,外國是合法的事,在香港這個普通法系區域,就算是在這個社會上「普遍」認為沒有,在這個社會制度上沒有安排,只要在香港法官的法理邏輯上認為合法,在「普遍」認為不行,也應該是説得通的事。怪不得有人認為「法律不等於道德」了。破壞社會治安,有法律制裁,對於中國人的道德觀念?法官們的力量真不容輕視。
《易傳·系辭》中有一句「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這個一陰一陽生成萬物的道理,在人類社會中本來是基本的道德觀,在這樣的法理邏輯思維下,是否要重新思考?「我認為我是女人便是女人」的無限自由觀念,又是否合理?原來在這樣的法理思維下,大多數意見也敵不過三位法官的高見,真是一次對小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觀念的重擊。這次判決,不只在法律上做成影響,在道德上也顛覆了大多數人的觀念,怪不得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能勝出這次美國總統大選,他說了一句「上帝只創造了兩個性別,男人和女人」,我也想投他一票。
英國哲學家埃德蒙.伯克説過一句話「邪惡盛行的唯一條件,是善良者的袖手旁觀」,在今次終審法院的判案邏輯思維下,也模糊了我對世道的看法,伯克這句説話,應該寫成「X盛行的唯一條件,是Y的袖手旁觀」較為合理了,我們要做Y嗎?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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