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人搜證 有罪推定 文:福蜀濤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的偵查內容不斷外洩,名嘴蔡正元9月11日在中天新聞談話節目上指出,「這位記者她自己講,她說這個是檢調人員給她的,而且這個資料根本就很清楚,是正在偵查不公開的訊息。」

蔡正元接著質疑道:「檢調人員願意為她犯罪也要提供消息,你告訴我這是什麼關係?已經到了百分之兩百的信任,檢調人員即使犯罪也敢提供她消息。這種已經腐蝕到檢調系統的關係,我們要求清查中間有沒有金錢來往的金流,我們要求清查,有沒有像丁允恭案件的陪睡關係?」蔡正元說的檢調,指的是檢察官。

北檢聲請覊押柯文哲,第一位法官判決無保釋回;北檢抗告,第二位法官判定收押。兩位法官,判決南轅北轍,引發議論,因此傳出第二位法官係偏綠的說法,說北檢等其輪審時才伺機提交抗告案。

柯文哲在羈押前錄製的影片中質疑媒體及司法已淪為政治工具,看來不是無的放矢。不過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不能因此就說台灣的檢調已像軍人一樣沒有個人意志,完全聽命令做動作,長官指哪打哪。

北院9月5日裁定收押柯文哲的理由是柯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但收押禁見不會只為證明柯「明知違法」,只在找個理由收押,給北檢時間遍搜柯在京華城案中收賄的證據。

京華城案的偵查重點在主角沈慶京身邊應曉薇提領的一千五百萬台幣究竟到哪去了。北檢或認定這筆款項落到柯文哲口袋,因此動員龐大人力物力,上窮碧落下黃泉,非把柯文哲搜個底朝天不可。

此外,贓款不能入銀行體系,大概是當代收賄公務員的ABC,看看陳水扁當年一屋子現鈔罷。北檢可說用了吃奶的力氣搜索柯文哲,不知有無搜到贓款,另外也不知在銀行找沒找到不明的巨額金錢往來紀錄,但人已押了十來天。

羈押偵查案中的被告,依法不得超過兩個月,北檢先押人再搜證,搞「有罪推定」,但有個期限。嚴刑逼供,北檢再大的膽子恐怕也不敢開歷史倒車(至多疲勞審訊);搞「栽贓」?以目前的偵辦科技,不說不可能,至少也要比偵辦科技更高的「高科技」。

現在這廂贓款還不見眉目,那廂自家人又來了個偵訊內容外洩「案外案」,在有限的覊押時限內可謂「時不我予」!北檢壓力山大。據報已「重整兵馬」,除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郭建鈺專門查金流外,又找來一個專長經濟犯罪、洗錢、虛擬幣的陳玟瑾。

9月13日一份是否針對柯文哲進行政治迫害的民意調查也莫名其妙出來了,親綠「台灣民意基金會」當天公佈最新民調,要傳達的不外乎「25-34歲是柯文哲最堅定支持者,卻高達56%不同意是政治迫害」。不知是否要營造「眾人皆曰可殺」的民意了?

文:福蜀濤

台灣中國時報前副總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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