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會議員守則》有助提高議員履職質素 文:文 武

新制定的《立法會議員守則》昨日(3日)出爐,涵蓋議員職責和操守要求、新收緊的利益申報規定,以及處分機制,並列明議員應支持政府施政,不故意貶損特首和特區政府管治威信,不刻意破壞或削弱行政主導的施政效能。這份新的守則,總體上對立法會議員提高了要求,有助提高議員履職質素,符合社會的期望。

本屆立法會是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後,產生的立法會,總體而言,新一屆立法會展現出新的氣象,大幅度提高了議政效率和質量,解決了過去立法會被反中亂港勢力滲入,用以阻礙特區政府施政,破壞社會安寧的問題,值得肯定。

但社會對立法會議員仍有更高的期望,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夠更高質素地履職,要依法履職,不做出損害憲制秩序,損害政治生態的事,要更準確地反映社會民意,團結社會、凝聚力量,還要有真知灼見,能向政府提出更有質素的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同時也須有效監督政府,協助政府提高治理效能,加快走向良政善治。

這就要求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的發言有更高的水準,能夠更全面地了解政策,更準確地把握社會發展變化和民意取向,在議會外的社會活動中,亦須更注重個人言行,不做出有損市民對立法會和議員觀感之事。
新推出的守則列明議員須恪守的9項基本準則,包括「維護行政主導體制」,當中提到議員應真誠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不故意貶損政府管治威信或刻意破壞削弱施政效能,要以建設性的態度建言獻策,另要盡力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解決方案,依法行使監督權等,均能反映出社會對議員的期望。

社會上亦有些意見認為,新的守則有可能產生讓議員「噤聲」的效果,將會削弱議員對政府的監督職能,這種擔憂可能是出於對「不故意貶損政府管治威信」等條文的誤解。

香港社會由於受到泛政治化的影響,一直對立法會存有很大的誤解,認為只有批評政府,才能彰顯出議員的價值和作用,才能代表市民監督政府施政。而且,更有些人認為,議員越是具有貶損政府的能力,就越能展現出議員的「價值」,相反認同和支持政府的議員,常常被標籤為所謂的「保皇黨」、「應聲蟲」,被貶低其價值和作用。

因此,議會內一直存在為批評而批評,為反對而反對的歪風邪氣,媒體也熱衷於追逐議員具煽動性的情緒化言論,以求增加社會關注度。久而久之,就也對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在許多人的觀感中,似乎議員不批評政府,就不是有質素的發言,就不能顯示出議員的識見,這種誤解,直至今日仍然存在。

新的守則實際上是對議員提出更高的要求,並非不允許批評政府,但要建設性批評,須有的放矢,據理據實指出政府政策的缺失和不足,並提出可行性的解決意見和辦法,協助政府提高施政水平,讓政府政策更符合社會和市民的期望。

因此,新守則並非要求議員「噤聲」,而是要求議員不能只為吸引社會關注,而作出不負責任的低質素批評,也非要削弱議員的監督職能,相反,是要求議員有質素地監督政府施政。

筆者認為,新的守則符合社會和市民的期望,有助提高議會的議政質素,提高議員的履職表現,值得支持。

文:文 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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