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香港都要有反假新聞法 文 : 丁煌

(注1: 作者英文原版翻譯中文版)

簡單來說,假新聞是以新聞呈現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

為打擊假新聞,大家不能僅僅依靠為印刷機設計的監管框架。 在過去的20年中,在互聯網上傳播假新聞已經成為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高度關注的問題。 更糟的是,假新聞不僅在互聯網上被發現,最近在社交媒體平台,SMS/MMS和WhatsApp之類封閉平台上也很普遍。

在最近美國總統大選中,指控選舉假新聞的信息有助於大家對假新聞對現時數據時代公眾利益的威脅有更深刻了解。

為了應對假新聞帶來的威脅,新加坡去年通過《防止在線錯誤和操縱法》(POFMA)。該法令側重於「事實陳述」,理性的人看到,聆聽到或以其他方式感知到的陳述將被視為「事實陳述」。 POFMA旨在防止假信息在互聯網傳播,其中包括誤導性信息或虛假事實陳述。另一個目的是防止使用在線平台,尤其是社交媒體來傳播此類的假信息。

應該受到肯定的是POFMA允許政府使用「糾正通知」作為早期干預手段來根除或減輕由假新聞發布和傳播所造成的損害。政府可命令傳達假信息的人糾正,也可移除相關假信息。任何政府部長都可確定那些何謂構成假事實的陳述,並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實際上,有很多早期干預措施可有效防止假信息危害公共利益。

在磋商期間,新加坡政府強調網絡假信息對國家安全,公共衞生/安全,種族/宗教和諧以及選舉程序完整性造成前所未有的威脅。

痛定思痛而覺悟的無可爭議事實是,香港也是一個脆弱且普遍存有網絡虛假文化的都市。儘管香港沒有種族/宗教問題,但要彌合在過去幾年中藍黃兩營之間的政治鴻溝談何容易。大家也不能對內地新移民可與激進本土主義者和平共處的問題掉以輕心。

在2019年7月爆發反政府暴力抗議活動之後,一些人發起了大規模假信息文宣,以最惡劣方式抹黑我們的香港警察。最近,特區政府在擬議強制性COVID-19測試中被推入假信息批評的火海。有人說,強制性測試背後有一個隱藏DNA收集陰謀。但又沒有證據支持這一嚴重指控。我們不應該允許虛假信息危害公共健康和安全。大家也不應允許假信息影響選舉公正。

與新加坡一樣,香港也需要製定反假新聞法,以禁止發布和散布虛假信息。筆者建議,在考慮當下情況後,香港應該將POFMA用作起草本地反假新聞法的模型。

筆者的提議很可能會引起以下幾點的批評。

首先,提議似乎忽視或未能適當重視一系列現有香港相關成文法而受到批評,例如新出台的《國家安全法》,《犯罪條例》(第9和10條中出於煽動意圖的犯罪)和 《誹謗條例》可用來打擊假新聞。

其次,在擬議反假新聞立法中明確定義一些關鍵術語是一個艱巨的工作。 例如,POFMA的起草因未能提供明確的「虛假陳述」和「公共利益」定義而受到批評。

第三,筆者的提議似乎對公民自由和言論自由構成了嚴重威脅。

針對第一個可預見的批評,筆者強調,擬議的反假新聞法能提供給政府有效的早期干預執法手段,以打擊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平台上虛假新聞。這個批評忽略將公眾注意力聚焦在擬議的反假新聞法所起的法律補充作用。過度立法根本是風牛馬不相及,與倡議立新法不能混為一談。

第二種可預見的批評並不能道出訂立新法律所可能遇到的真正障礙。大家不要忽略有效防範假新聞是迫在眉睫,關乎社會互信的大問題。誠然,本地反假新聞法立法可能需要很長的諮詢時間。但是在當今社會形態下,迫切需要打擊假新聞。大家不能與等待共舞,香港玩不起這個遊戲。

最後,大家應該着重於在言論自由和禁止假新聞之間取得平衡。值得注意,言論自由權不是絕對的。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上述權利可受到限制。(注2)

注1:
【Newspaper Article】Kacee Ting:Like Singapore, Hong Kong needs anti-fake-news law (HK China Daily: 9 Dec 2020)
https://www.chinadailyhk.com/article/151800#Like-Singapore-Hong-Kong-needs-anti-fake-news-law

注2: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8條第16條

文 : 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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