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早上,警方拘捕黎智英等9人,包括他的2名兒子及壹傳媒的4名高層。黎智英的得力助手Mark Simon則被通緝。此外,有超過200名警員手持法庭搜令,帶同爆破工具進入壹傳媒於將軍澳工業村的總部大樓調查。據報,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將黎智英拘捕。
反對派的「首惡」被捕,總部被大搜查,泛民的下場又會如何呢?個人認為,泛民非「鐵板一塊」,犯下的罪行輕重不一,將會有不同的結局:
1. 眾所周知,「肥佬黎」為「泛民金主」,這23年來的「江湖風雨」皆因此人而起;「首惡」自然是「饒不得」。
按常理,黎智英涉及的案件,理應由港府的「國安法庭」負責。但一直以來,反對派明顯滲透了港府各部門。若判案結果繼續「強差人意」,不排除國家會啟動機制,親自執法及審理。
本來國家這個「你辦不來,由我來辦」的姿態,用意是警惕港府要「看着辦」。但港府過往經常「甩轆」,港人亦過慣了不受管制的生活,正因為「不是嚇大的」,才會絲毫不懂得懼怕。
純以管治角度看,國家應該會以強硬的立場及手段徹底的「由我來辦」至少一遍,才能完全震懾全港的「刁民」;港人才會老實起來。
2. 某些反對派政客,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是繼續興風作浪,亦不會有好下場。例如,港大教授戴耀廷還膽敢搞「35+」,表明泛民奪取議席後,將會不顧一切的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癱瘓港府。他的構思及行動已違反「港區國安法」。開除他的大學教席,只是第一步,肯定會有第二步。儘管戴耀廷在「泛民初選」後已宣布暫停相關工作,但他在「港區國安法」後仍要高調大搞「35+」,絕不會有「好下場」之理。
3. 泛民議員一直不肯和「港獨」及「暴力」割席。早前,當中不少人還直接參與「暴動」或出席「港獨論壇」,可謂「證據確鑿」。
但除非在特殊的情況下,「港區國安法」的原則應該是既往不咎。若只在去年犯下一些事態不算最嚴重之事,亦非重心人物,或許會被放生。但若該議員仍不肯「金盆洗手」或與「港獨勢力」仍有聯絡,則只要一有行動而被警方識破,亦肯定會「落鑊」。
此外,某些早前擺明車馬「勾結境外勢力」的政黨及政客,就算於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沒有「越界」,但港府亦會因為他們的取態而毫不猶豫的把他們DQ。
有人認為,只要他們在這一年之內,再發表聲明,重新擁護「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並否定「港獨」及「暴力」的話,港府亦有機會讓他們「入閘」。
但筆者認為,有意「改過」的泛民議員,首先要發表一篇真正的「轉軚文章」,並真正的與「港獨」割席。最後,至少還要重新向「中聯辦」叩門而得到一定的支持,經過審查後,才會有「入閘」的可能。
如泛民只打算弄一些「無棱兩可」的文章出來,含糊政治取態,希望胡混過關,再妄想被DQ的話可透過司法覆核來奪回議席,則恐怕這「路徑」早已被識破,將會越來越難行。
4. 尚有某些政客,做事小心,未必直接參與「暴動」及「港獨」,但一直負責「側擊」。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初,散播「仇中反共」言論,煽惑前線醫護人員罷工來作脅的人。又例如,企圖用考試題目來認同日本侵華的人。
他們沒有直接參與「港獨」討論,但卻宣揚「否定中國」的論點。他們未必會有份參與暴動,但不斷以「學術自由」之名來包庇參與暴動的老師和學生。甚至乎,他們根本就是在「建制」之內,甚至乎在要衝的位置上,一直負責「裡應外合」。
相信這批人亦會受到嚴重的打擊。特別是在律政、司法,教育或醫護部門的人,其位置有「戰略價值」,亦不會輕易被放過。如某些人根本是在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之內,則或調遷、或裁員、或重組,總會把他們的權拿掉。此外,他們就算如何小心,亦會有「豬隊友」,如果他們繼續「賣港」,警方亦始終會有證據把他們拘捕。
總的來說,在「一國兩制」之下,國家絕對可以包容「泛民」或「反對派」,但他們始終不能逾越「港獨」這條底線。國家已多次作出警告,並以清晰的立法,那些人還要「一錯再錯」,最後又怎會有「好下場」呢?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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