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28日)以40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三讀通過有關本年度預算案的《撥款條例草案》。泛民議員總辭下,立法會首次無議員就預算案提出修正案,大會僅召開兩次會議、在8小時內完成二讀和三讀審議。立法會在泛民集體缺席之下,提高了效率,從整體上看當然是一件好事,不過市民和社會對議算案的不同意見,卻未必能得到充分的表達。由這件事情看,泛民確實有必要思考是否在新選制下繼續參選的問題,反映民意是政黨和從政者的責任,泛民集體缺席,是集體失職的表現。
新一份的財政預算案,正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所言,是非常時期下的非一般預算案,政府在財政緊絀的狀況之下,仍然推出360億元電子消費券,撥款66億元創造3萬個短期職位,紓解民困,可謂難能可貴。建制派從整體上支持這份財政預算案也算正常結果。
但是,這份財政預算案並非全無瑕疵,市民和社會各界對預算案也存在一些不同意見,其中一項最令市民不滿的措施,是拒絕設立失業援助金,取而代之的是,為失業人士推出上限8萬元的「百分百擔保個人貸款計劃」。
在預算案公布後,泛民多個政黨舉行記者會,對預算案表達失望,尤其不滿失業貸款計劃。比如,民主黨就表明新一份預算案「不合格」,沒有提及設立失業援助金,令市民失望,又批評失業貸款不切實際,更加希望政府直接向市民派錢,並提高派錢的數額。
民主黨及其他泛民政黨提出的有關預算案的意見,反映了社會上一部分市民的意見,這些意見值得政府的關注。但是,由於泛民議員集體辭職,令立法會內缺少了這些聲音,亦沒有議員就這些市民的意見提出修訂案,這一點令人感到可惜和遺憾。
由預算案的審議過程和結果,看近期正在熱議的泛民政府應否繼續參與新選制下的選舉的問題。很明顯,泛民政黨及議員所代表的民意不應該完全在立法會內缺席。泛民政黨缺席立法會,並不代表由他們所表達的民意已經消失,因而他們身上仍負有為市民表達意見的責任。泛民政黨退出議會後,僅僅靠在體制之外舉辦記者會表達民意,實際的效果和作用十分有限。
作為政黨和從政者,為民請命,表達民意,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泛民政黨和從政者身負這份責任,卻不能踐行職責,肯定是失職的表現。泛民政黨和從政者身上的責任是多方面的,不能夠因為選舉制度未能符合他們的理想,就全面停止參選,全面停止履行他們在促進社會發展、民生進步方面的職責。比如,一個人喜歡吃肉,但不能因為一時沒有肉吃,只有其他食物可吃,就絕食,這顯然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泛民政黨如何面對新的選舉制度也是同樣的道理,新的選舉制度也可能未能符合泛民政黨的理想,但除了選舉制度之外,泛民身上還有許多職責,如果就此全面棄選,那就是對選民的不負責任。再者,如果泛民政黨心中仍然追求符合他們理想的選舉制度,也不能夠全面放棄議會工作,如果沒有議會工作,缺乏議會內表達意見的渠道,又如何追求更理想的選舉制度呢?這又是否對選民負責任的選擇呢?
政黨的工作是實實在在地為市民服務,推動社會前進的工作,不能畏難而退,也不能因為出現挫折就全面放棄。政黨的工作貴在堅持信念,堅守職責,泛民真的必須務實、理性地思考是否參選的問題。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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