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國安罪嫌犯和通緝犯連累家人 文:朱家健

日前,警務處國安處已懸紅100萬通緝8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海外港人,分別是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迪和羅冠聰,他們現正在香港境外。國安處警員同時接觸此等通緝犯的直系親屬,包括袁弓夷多名子女、郭鳳儀兄長、郭榮鏗父母及兄嫂、蒙兆達兄嫂、羅冠聰的直屬親屬,協助調查是否有接觸他們已被警方通緝的家人或為他們提供金錢援助等;另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同樣因犯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正面臨審訊,現時被還押,他早年曾長期資助民主派政團或平台,捐款成為禍港資金來源,在國安法和執行機制實施前,讓亂港活動有長期後台,黎所創辦的報章更充當代理人喉舌,炮轟當時的香港特區政府和官員,向讀者持續長年洗腦,作孽深重。當然,黎智英的家人曾同樣成為被調查對象,而根據報章報道,於2020年,「黎智英長子黎見恩涉串謀欺詐罪,次子黎耀恩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們也曾需要向警署報到;此外,其他曾連累家人的亂港份子包括正在等候審訊而被還押的職工盟前秘書長李卓人,他的太太鄧燕娥同樣因涉違反「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被警方拘捕。

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這些通緝犯更「陀衰家」,讓家人蒙羞,讓家屬被帶回警署、被調查、被盤問、被警員跟蹤甚至被拘捕,通緝犯顏臉掃地,可謂是家族的罪人。

然而,近日,美國國務院卻不分青紅皂白,又以其長臂管轄權試圖干預香港特區內政,胡說香港警方持續騷擾身處海外民主派人士的家人。就此,香港特區政府對美國國務院強烈譴責,斥美國國務院妖魔化警方國安處行動,嚴正促請美國認清事實,敦促美國立即停止對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特區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情況肆意誹謗抹黑,並立即停止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

我們要知道,香港警方行使調查權,向通緝犯的家人作出問話等調查方式,是執法的正常程序,並依法進行,更不是如美國國務院形容為「騷擾」的抹黑。把通緝犯的家人列為調查對象,屬案情需要,具合法性和正當性,是要確保通緝犯的家人沒有構成金錢或任何形式援助通緝犯等行為,相信個別通緝犯的家人,也想通緝犯回到香港自首,否則他們只會泥足深陷。況且,邀請通緝犯家人協助調查,是刑偵程序的一部分,也是在抽絲剝繭,找出案件的線索和頭緒,從而讓警方更能掌握案件調查的方向,更何況清者自清,如果通緝犯家人的而且確沒有對境外通緝犯作出金錢資助,讓他們撇清朋友和同事對他們的白眼,更有效斬斷亂港資金鏈,沒錢花了被迫回港自首,在通緝犯贖罪後,一家便可以在香港團聚,或許對他們家人來說,與警方合作也是好事,根本不存在美方聲稱的「騷擾」。美國國務院對香港特區事務根本沒有資格發表意見,更不應該持雙重標準。

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八名通緝犯快成棄子,過著顛沛流離、過街老鼠的生活,筆者呼籲他們早日回港自首,承擔過錯,在接受刑罰後,才可以堂堂正正重新做人。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事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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