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因在教材中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被教育局取消其教員註冊。教育局長楊潤雄日前在電視訪問中表示,涉事教師課堂編排,逐步引導學生、帶動學生接觸很多港獨的思想,如問學生為何有人提出港獨,「反而見不到涉事老師提及港獨在香港的憲制基礎、歷史等等方面,都沒有一個引導性,叫同學最後達至港獨不可行的結論」。
取消「播獨」老師的註冊,而不再是純粹得把口反「港獨」,確實是教育局近年少有做對的一件事,但是楊潤雄的說法,則是可圈可點。他說教師沒有引導學生最後達致港獨不可行的結論,但是港獨是一個可不可行的問題嗎?所謂可不可行,只代表現實層面上做不到,這又是否代表港獨未來變得可行的話,香港便可以從國家分裂出去呢?
其次,楊潤雄提及的「憲制基礎」,只代表港獨有違《基本法》的規定,意圖或行動上推動港獨,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換句話說,這樣教導學生,只會讓他們覺得港獨是法律上不容許,讓他們因為怕坐監而不敢宣揚港獨,不代表他們心底裏不支持港獨。假如香港將來出現更大規模的動亂,港府又無力制止的話,難保這些人會認為那時是時機成熟,於是把支持港獨的想法化為行動。
因此,教師不應只是教導學生「港獨不可行」,而是讓他們認同港獨是道德層面上不應該的事,正如老師不應只是教導學生打人犯法,或者是小朋友打不過成年人,所以告訴對方打人並「不可行」。老師應該教導學生,打人是不對的,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應該傷害他人身體。只有建立學生的國家認同感和歸屬感,才能引導學生從心底裏不支持港獨,而不是談甚麼可不可行,讓他們想做而不敢做。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強調「港獨不可行」的說法,並不是楊潤雄首創,過去亦有建制派中人談及港獨問題時,都是強調「港獨不可行」,例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黃玉山在2016年撰文,也是從法律、歷史、政治以及現實的基礎來證明「港獨不可行」,完全沒提及大部分香港人也是中國人,有道義責任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換句話說,「港獨不可行」此一說法,並非某人的口誤問題,而是過去沒甚麼意識到,此一說法存在問題。
另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批評楊潤雄「港獨不可行」,其理由也是可圈可點。譚耀宗宣稱,討論港獨已經違反《港區國安法》,所以不應該討論,這是把「討論港獨」和「鼓吹港獨」混淆,《港區國安法》第21條只禁止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討論港獨應不應該或可不可行,則不在禁止之列。與此同時,正如本文早前所述,強調法律禁止,不會讓學生不支持港獨,這樣的教導方式並不可取。
由此可見,不論「港獨不可行」還是「違反《國安法》」,都不是教導學生從根本上反對港獨。讓人感到有趣的是,這些港府高官和建制派元老,難道真的不知道教導必須從培育學生的國家意識着手,才能讓他們認同港獨是不應該的事?假如真是不知道,只不過是水平不夠,若是知道而避而不談,問題性質便是另一回事了。
文 : 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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