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港府還未力推「房住不炒」? 文:寒柏

近幾年以來,中央政府嚴控樓市泡沫,並力推「房住不炒」的管治理念。為何港府卻完全沒有響應中央提出的「房屋新政」呢?

北上廣深四大城市已定下未來20年來新增不少於150萬個單位之目標。全國各省都先後推出限購、限售、限貸和限價之政策,並嚴控內房商的債務水平等等。各種政策都呼應了中央「房住不炒」之理念,並全方位的解決國民之住屋需求問題。但另一方面,港府對土地及房屋政策之討論及研究已有多年,卻始終是議而不決。本港房屋供不應求多時,中產難以「上車」,基層的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長近6年,樓價則持續高企,情況與「房住不炒」完全背道而馳。

有人會認為,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之下,香港奉行「資本主義」,國家嚴控樓市的政策並不適用於香港。但這講法顯然大有問題:

● 如港府的政策由「房炒不住」轉向「房住不炒」,豈非嚴重影響香港資本家的既得利益?但中央承諾香港可繼續奉行原有的「資本主義」或「自由市場經濟」,保障的是制度本身,而非保護個別資本家之利益。

● 「資本主義」的精神,是私人擁有資本財產並按資分配,但其終極目的是透過自由市場競爭而促進資源活用,最終讓每一個人都受惠。因此,西方各國奉行「資本主義」的同時,政府亦需要監督市場運作,阻止壟斷行為,保障消費者及小市民權益,並需要在市場失衡及走下坡時出手調節。就算「資本主義」的本質就是向資本家傾斜,但政府亦不可能任由資本家向小市民剝削。

● 奉行「資本主義」或「自由市場」,並不表示政府可以完全放棄干預或參與。就算是回歸前的港英政府,亦曾致力處理香港的房屋問題。最著名的當然要數《十年建屋計劃》。於1972年,當時的港督麥理浩提出一資項公共房屋計劃,打算為180萬港人 (當時人口約412萬) 提供公共房屋單位,並於荃灣、沙田及屯門等地開發新市鎮。既然港英政府可以大刀濶斧的提出「建屋大計」,為何回歸後的港府,竟會認為「郊野公園建屋」及「填海計劃」是不設實際呢?

● 除了當年的麥理浩之外,很多政府都會致力處理房屋供應問題。資本主義國家裡,有所謂的「新加坡模式」及「德國模式」。「新加坡模式」是為8成以上的屋民提供「組屋」;「德國模式」則大幅度向租客傾斜。例如是嚴控業主加租的水平,甚至乎業主不能隨便終止租約或趕走租客。相關政策使德國國民可安心當租客,或不用為置業而感到煩惱。在房屋政策方面,無論是新加坡或德國都明顯有干預市場的行為,為何香港不能考慮這些房屋措施呢?

眾多周知,香港有74%的土地有待開發,尚可以填海補充市區土地,港府在土地及房屋問題上議而不決,不過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至於香港奉行資本主義亦絕非港府在房屋議題上「交白卷」的理由。觀乎新加坡及德國的經驗,再回想港英政府當年的《十年建屋大計》,港府還有什麼藉口不理會中央力推的「房住不炒」之新政呢?

文: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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