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宜確保聘請外傭家庭的權益 文:朱家健

新冠疫情籠罩香港已逾一年,現時除了數個疫情異常嚴重的國家以外,香港與大部分國家的航班經已恢復,但航空公司也因經營成本、需求和防疫措施減少了航班班次,而個別國家來香港前更需要出示當地具資格機構在若干天前所發出的核酸陰性報告,抵達香港後再接受強制檢測,更需要預早預約指定隔離酒店,入住並被隔離21天,並需要再接受強制檢測,取得陰性報告才可以完成隔離。

疫情下,多個輸出外傭的東南亞國家的勞工部門和出入境部門暫停辦公,審批外傭到港的批文因而緩慢甚至停頓,令完約的外傭供不應求,外傭數量僧多粥少,服務費用水漲船高,很多外傭在完成合約後也急不及待跳槽,加價另覓新僱主,希望找到條件更好、有獨立房間、較少粗活、不用照顧長者和孩童的家庭簽署新僱傭合同,令本地家庭更惆悵,外傭普遍要求加薪一兩千元,部分更獅子開大口,月薪要求近萬元,連食宿的話,價錢更高於聘請本地家務助理;但僱主既要有外傭照顧留家的長者和小孩,如選擇從外國來港的外傭,不但要等待數個月,而且更需要支付至少額外15,000元的三個星期酒店隔離費連餐費及額外的當地病毒檢測費,更要冒上外傭抵港後一旦確診的診治等額外費用,或以隱形患者感染家人的風險。

當然,我們也要體諒部分僱主因為了顧全一家老少的健康,要求外傭在休息日留在住所,或洽商他們收取工資和額外酬勞下加班工作。事實上,即使在新冠疫情肆虐期間,我們也看到外傭三五成群在休息日餐聚,防疫意識相對薄弱。

個別經僱主從境外重金禮聘來港、並以真金白銀支付額外檢測和隔離費的外傭,抵港後刻意做錯事、疏忽、不做事、敷衍僱主、十問九唔應、裝聾扮啞等卑鄙手段「搏炒」,有些當作是「免費旅遊和度假」,另有企圖賺取代通知金,並可再在指定期間內找到新僱主,或因食髓知味而再重施故技,即使是已服務同一個僱主家庭頗長時間的外傭,也因外傭供不應求而渴市下,變得懶散或態度差。須知道,僱主聘請外傭並讓外僱逗留在家中,原意是協助照顧一家大小的起居飲食,是要為僱主處理問題,而不是為僱主製造問題,麻煩和「搏炒」的外傭卻令僱主腹背受敵,四面楚歌。

筆者建議入境處對來港後短時間內被終止合約或辭職的外傭,一概取消工作簽證並即日送回原居地,而不是讓外傭可再申請工作簽證而再延長逗留,另覓新僱主,因為容許斷約外僱繼續留港尋找新僱主,只是在鼓勵他們以欺騙手段哄騙僱主申請她們赴香港,對新聘用她們的僱主家庭完全沒有保障;其次,入境處宜把一年內轉換多個僱主的害群之馬列入黑名單,永久拒絕其工作簽證申請,甚至拒絕她們再踏足香港;此外,筆者也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宜考慮把僱主家庭聘請外傭的薪金、膳食津貼、代理服務費用、外傭醫療和保險、健康檢測費用、培訓費、機票、酒店隔離費用等,列作可扣免稅額的特殊家庭開支。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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