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助力定國安邦 文:朱家健

上周六下午,筆者途徑尖沙咀天星碼頭附近,見到兩名邪教亂黨在「棟篤笑」宣揚邪術思潮,迷惑人心;同日,也經過九龍某學童學習中心「黃店」見到門內擺放的「黑黃吉祥物」,實行軟對抗,誤人子弟;也見到九龍區被寫上疑似暗語「見攰就抖   自己執生」的塗鴉;另見到號召他人周日去中環默哀的單張。

這些具煽動行為的軟對抗,將隨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並實施後而絕跡。3月19日,是香港特區歷史的里程碑,當天,全體89名立法會議員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三讀,並將於明天 (3月23日) 刊憲,也意味著草案將成為香港特區的法律,香港將展開法治新篇章。

27年前,筆者仍記得我已把當年那本粉藍色封面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文件和宣講單張全都閱讀了多遍,後來卻遺憾當屆香港特區政府收回法案,後來筆者也一直研習這方面的法律,更選修法律學位;27年後的今天,條文正式刊憲立法,從昔日的紙質版成了紫色封面電子版,筆者終於可以見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的一刻,意義深遠。

國家安全不只是香港特區的事情,而是關乎整個國家的大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高效,果斷堵塞了國家安全漏洞,國家安全立法就是要確保機制恆之有效,也同時起阻嚇之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聯合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防線,共同捍衛香港的制度、秩序和價值,鞏固香港的法治,讓香港市民生活美滿幸福。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善了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法律,涵蓋了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訂立叛國罪、完善現行的「煽惑叛變」罪和「煽動意圖」罪、引入叛亂罪、對「國家機密」作出詳細定義、完善現行的「非法操練罪」、完善與現行「間諜」罪行並禁止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境外情境組織的利益;引入以打擊對電腦/電子系統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也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更有效保護處理國家安全工作人員不受被「起底」或被騷擾的措施。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助力定國安邦,捍衛香港特區法治,保障香港特區繁榮穩定,也延續香港具競爭力的營商環境,吸引並留住資金和人才,更讓香港與恐怖活動和間諜絕緣,繼續成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宜居宜業的城市之一。筆者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去普及、宣傳和教育大眾有關《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內容、意義和信息,可藉著4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意義深遠,正本清源,成功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讓市民安居樂業,確保香港長治久安。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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