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李小龍與同樣來自香港的黃澤民在三藩市私下比試之後,並沒有張揚其事﹔後來僅在一次接受《黑帶》雜誌 (美國,以至全球最權威的武術雜誌,由日裔美人合氣道黑帶三段水戶上原創辦於1958年) 訪問中才在沒有點名對方的情況下輕輕帶過比試一事。很多人關心的是李小龍究竟用了三分鐘還是二十分鐘打倒對手,有點本末倒置。這次比試之後,李小龍的結論是詠春並無太大的實用價值﹕「… 我像個傻瓜一樣追著他打,拳頭不停地落在他的腦後和背部,不久,我的拳頭因為擊打他的硬頭而開始腫脹。也就是那個時候,我意識到詠春拳不太實用,於是開始改變我的戰斗方式。」
據李小龍自己說,那次比試之後,他開始放棄詠春,轉而創建自己的武術。所以1964或1965年後,李小龍應該不會想到攝錄葉問的108式樁手,間接印證了前文的推論。1972年的《猛龍過江》中李小龍與羅禮士的對決,用了很多詠春的膀﹑攤﹑打,和腳法中的踩,相當精彩,但很多都屬於影像的需要。李小龍說的「實用」,就是任何場合的無規則實戰。今日借李小龍之名將詠春和葉問吹捧得天花亂墜不單歪曲了歷史,亦同樣歪曲了李小龍的武術理念﹗
如果傳說屬實,即詠春源於南方戲班在紅船上和城鎮的街頭巷尾防身之技,譬如六點半棍的精粹在挑﹑釘﹑槍,八斬刀的精粹在削等特色,尤其適合船上或街巷的打鬥,換了一個開放的空間,詠春隨了「朝影隨影」(詠春口訣),追著人家打之外還可以做什麼呢﹖李小龍覺得自己像個「傻瓜」,就是這個意思。
今日大眾文化將葉問神化的基礎,不外乎是李小龍曾經在其門下拜師學藝。喜歡生活在神話中的群眾(此所以抗日神劇﹑黃飛鴻電影,以至今日的葉問系列層出不窮﹗)對歷史事實並無興趣,當然亦不悉李小龍在1960年代中後期已經放棄詠春。
李小龍的最重要的一個武術理論不在於坊間琅琅上口的陳腔濫調﹕「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是直線」,而在所謂的 bridging the gap。中譯大概是跨越距離的意思。詠春崇尚直拳,所以歐基里德幾何的直線假設彷彿成為真理﹔但在雙曲幾何中,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卻是一條曲線。在純粹的實戰中,即沒有規則的戰鬥,直線拳並非最有效的攻擊手段。譬如面對邁克•泰森這樣的對手,以李小龍約160磅的體重,一記直線拳不可能達到1420磅的打擊力。泰森沒有做過測試,但於1989年02月的世界重量級拳擊賽的第五回合被泰森技術性擊倒的弗蘭克.布魯諾(Frank Bruno)卻做過測試。他一拳的打擊力約有1420磅的力量。
《葉問3》中甄子丹與泰森的三分鐘比試其實十分貼近詠春對泰森這樣的西洋拳手的真實狀況。懂一點武術的都應該能夠看出電影中的三分鐘裡,詠春根本埋不了泰森的身。所謂埋身,就是跨越距離。尤其是在對方比你強勢(譬如身形﹑體重)的情況下,跨越距離是最關緊要的一個條件。所以西洋拳賽評論首先關心的是雙方拳手的臂長。埋不了身,「功夫」多好也只能是白說。
此亦所以,詠春的二字拑羊馬,作為腰力﹑腿力的訓練還可,但在實戰中,進退之間,其實制肘非常。我相信1964年時,李小龍仍然沉迷詠春,因此在與黃澤民比試期間,肯定多少馬紮拑羊,因而處處受制,只能「像傻瓜一樣」追打對方。不能一舉擊倒對方,顯然是埋身方面有問題。
中國武術崇尚馬步。兩方比武,各自紮馬,十分有趣。西洋拳沒有拘緊的馬步,只有追求靈活﹑實用的 footwork,即步法,即雙腳如何在攻防的環境中活動﹗內家拳紮馬就是站樁,意在練氣,不必與拳擊連上關係。外家拳則以拳擊為主。舊時入門要大汗淋漓地紮馬三年才能學拳,可以說是固步自封的最佳寫照。中國武術中紮馬的傳統,從現代自由博擊的觀點看來,正是根深蒂固的保守主義。
什麼「敵不動,我不動﹔敵欲動,我先動」的口訣與紮馬無疑。實戰沒有最高指導原則,沒有規定必須紮好馬步才能開打的奇怪規律,只能按實際情況的變化應用所有適當有效的技術。所以詠春的枕﹑攤﹑膀﹑打不可能已經蓋括所有的實戰情況。所以最後李小龍放棄了詠春一技獨大的幻象,為武術開拓出一個自由開放的空間。
「那些不知道自己行走在黑暗之中的人永遠不會看到光明。」
(Those who are unaware they are walking in darkness will never see the light.)
李小龍先生如是說。
文 : 黃盛
香港出生。八十年代起步,往日本﹑加拿大﹑波蘭﹑德國等地跑了一圈,2013年回返香港。學研社成員。著作有《飛越愛麗絲﹕邏輯﹑語言和哲學》及《批判香港》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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