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香港創科之路 (三) 文:寒柏

承接上文《談香港創科之路 (二)》,港府以傳統的「地產思維」經營科技園及規劃落馬洲河套區並不見得會有所成。但專家們所建議的「招商引資」又是否可以成功呢?

當年,數碼港的發展正是把整個項目交給商界。但廿多年過去,我們驚覺無論港府把創科項目交予商界,還是相對地親力親為,也不見得有很大的成就。有人把數碼港的問題,歸究於港府的眼光;即港府當年「找錯人」。有人還說,港府為何不把項目交予馬化騰及馬雲呢?有人更直接把問題說成是李澤楷先生目光短淺,只專注「貝沙灣」的地產項目發展。這些講法是否有道理呢?

平心而論,港府當年把項目交予「李家」或李澤楷先生,並不見得是一個不合理的決定。

當年,李嘉誠先生的長和系集團,是最早投資海外並發展資訊科技產業的香港大家族,其投資新經濟產業之成績,亦比其他香港老牌家族好得多。值得一提的是,長和系於2000年成功「賣橙」並勁賺過千億,並把資本投資到3G。稍後,長和系亦成功以全球性的分拆、上市及買賣等方式把風險轉嫁而立於不敗之地。港府把希望交予「李家」,不見得是一個很差勁的決定。

此外,李澤楷先生本人亦成功「蛇吞象」吃下香港電訊。當年盈科集團之收購,亦是打算透過香港電訊之網絡發展出新經濟產業,當中包括寬頻上網、網上購物、VOD (video on demand)及智能家居等新概念。當時,李澤楷先生及其團隊皆是香港的精英,且拋出如此多新概念,我們亦不能說他們目光短淺。

反而,當年在馬化騰及馬雲獨當一面之前,李澤楷先生幾近代表了在亞洲區銳意發展新經濟的勢力之一。「雙馬」反而是後來居上,佔據了李澤楷先生的「生態位」,然後還更上一層樓。除非港府能未卜先知,否則當年不可能選「雙馬」而棄「李家」。

至於盈科集團之新經濟產業發展未如理想,有着很多客觀條件因素所致。「貝沙灣」豪宅項目之成功,並非與「數碼港」對立,本來亦可以相輔相乘。

坊間談及李澤楷先生的投資決定之際,經常談及他本來持有騰訊約20%的股份,卻在早年賣掉。有人說,如果李澤楷先生當年只賣剩10%,其身家亦可以比李嘉誠更高。李澤楷先生亦曾在一次訪問中回應,由於當年以「蛇吞象」的方式吃下香港電訊,急於減債,所以只有把非核心業務賣掉,才錯過了良機。

想深一層,李澤楷先生的說法,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客套話。其實以「李家」在香港的實力,金融界總能提供源源不絕的資金,根本不會有舉債及貸款展期壓力。李澤楷先生及其團隊亦有很多方式把業務分柝及上市,怎會因為要減債而「走寶」呢?

反而,李澤楷先生當年把騰訊賣掉,是一個最為正常不過的商業決定。在投資創科產業的層面來說,很多時候都是「九死一生」,即超過99%的投資皆要「損手爛腳」。如果但凡有公司能成功上市及市盈率飛升,亦應該把其賣掉及獲利。否則,又如何平衡另外99%的損失呢?

我們只能「事後孔明」的說,李澤楷先生與其他港人一樣,無法估計到騰訊僅靠參考當年的ICQ軟件而發展出來的QQ,居然能在內地獲利,明明「元祖」的ICQ軟件至今也從沒有任何盈利。我們更加估計不到,騰訊可以在QQ的網絡基礎上發展出一系列的周邊產業,並不斷成功的過渡至新產業,如今發展出網上遊戲、手遊、微信、微博、網上音樂、網上金融及雲端等不同的新經濟產業,並成為內地創科龍頭之一。

當然,我們可以總結及挑剔的是,李澤楷先生及其團隊沒有在賣掉騰訊獲利後,重新發現騰訊在下一輪的新發展,最終一次又一次的錯失更大的獲利良機。此外,與絕大部分香港大財團及港人一樣,我們只留意到美國及西方的新經濟產業,而忽略了內地市場的巨大潛力,在過去廿多年來不斷錯失良機。

如此一來,香港商界多放眼外國而忽略內地的新經濟產業。此外,港商在內地發展亦明顯沒有太大優勢,我們在過去20多年來便無法借助內地的發展機會而打造出香港的新經濟產業。

但我們如今再次「招商引資」,讓內地的科技龍頭來港發展又是否會成功呢?這又帶出另一個問題:為何內地的創科企業要忽然來港發展呢?香港有沒有發展新經濟產業之土壤?我們還有什麼優勢可以吸引到內地的創科龍頭及人才來港呢?

(待續)

文:寒柏

從事金融業,亦為自由撰稿人。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