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香港特區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將檢討大學「本地生」定義,預計是在今年下旬在新學年聯招前公布方案,雖然未能盡早堵塞漏洞,及時惠及應考今屆香港中學文憑試真正本地考生和大學學位課程申請者,但已避免投機者,擊退所謂「中介」混水摸魚的行為,對日後本地考生在教育資源築起保障,在本地入學條件上達致站在較公平競爭起跑線。
近年,很多境外人士透過不同人才輸進計劃,取得「香港身份」,再回到原居地或其他城市發展,或他們在香港從事金融產品銷售,另有些自僱人士或待業人士,又或每天晚上上班後乘車離港翌日再回港上班,只在境外置業和消費,在香港是沒有固定住址的,甚至是在境外遙距辦公,留在原居地,個別人士未必在香港納稅,卻只是領個身份和混個資格,把香港成為「學額避風港」,與香港教育和醫療福利沾上邊,成為了「掛名移民」,也為其子女在報考香港考試和大學「乘便車」。可是,他們「乘便車」的同時,卻是佔用了他人的座位,本來他們不具備在香港應考的資格,本來他們不能以「香港本地生」的資格申請本地大學學額,本來他們不具備獲得只需每年繳付港幣四萬餘元學費的資助學額,說白了,他們如果不是巧取豪奪一個「香港身份」,他們根本不具備以捷徑報讀原本不屬於他們的香港課程資助資格。

大學擇優而錄,考試制度歡迎競爭力較強的競爭者,無可厚非,然而,大學學額是有名額的,換言之,是零和遊戲,若果個別學額被若干數目的投機者搶走了,那麼,就意味著有同等數目的準學生「沒書讀」,或退而求其次,唸檔次較低的大學學額,或在符合大學取錄條件下,只能唸副學位或認受性未必太高的本地自資學位或銜接學位,更何況,個別人士可能與香港一丁點兒的關係也沒有,卻佔用了本不屬於他們的資助學額和教學資源,畢業後更只當香港是跳板,沒有選擇留下為香港服務,最後只有苦了香港本地的學生。
長遠來說,香港的考試制度應該為考生資格設限,只應開放給本港居民、在港生活者及其子女報名應考,畢竟,香港的考試並不是一個國際性考試,更沒有必要產業化、國際化,也不用給投機者鑽空子,當局必須堵塞漏洞,讓本地考生專心應考,讓家長放心。此外,大學取錄新生時,更應該在公開試成績以外,加入本地中學內部評核元素、本地學習經歷和全人發展等考慮元素,並嚴格分流為本地生和非本地生(或國際生)的取錄條件,另外,若果某名申請人 (如從北美或歐洲回流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申請人)是從國際生途徑申請,那麼他即使具備香港身份證,也應該繼續向他收取國際生 (非由香港納稅人津貼的資助學額)學費而非轉換至資助學額的學費;而若果申請人或其供養者未符合本地居民的定義,或只是「掛名」來香港,那麼,納稅人更不應該為非本地生的學額買單。教育局應該具備智慧,釐清本地生定義和他們居港年期,趕絕只為搶奪學額而非為本地發展貢獻的投機戶,既保護香港學生的仕途,同時也歡迎誠意懇勤建設香港未來的高等人材。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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