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正研究推出措施,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居住生活,其中包括便利大灣區港人的參與選舉投票的安排。反對派召開記者會,表明反對大灣區投票,擔心選民資格難以核實,亦容易引發種票及選舉舞弊的情況。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居住在大灣區的香港永久居民的這項權力,不應該被忽略。反對派提出的各種擔憂,其實都可以從技術上找到解決方案,豈能斬腳趾避沙蟲,剝奪數十萬港人的基本政治權利?
大灣區發展是國家的重要規劃,未來一段時間,中央及粵港澳都會全力發展大灣區,相信移居大灣區的香港居民人數也將日漸增長,如何保障這部分香港市民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是特區政府必須正視的問題。特區政府研究讓居住在大灣區的香港永久居民,可以在當地參與投票,這種做法值得肯定。
反對派表明反對香港市民在大灣區投票,民主黨胡志偉說,選舉事務處難以核實大灣區港人的選民資格,亦改變選民需經常居於本港的要求,而本港選舉法例難以於內地執行,質疑只會令「種票」行為猖獗,批評政府無視公開公平的核心價值,只想確保建制派於選舉中不敗。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參選人爭取支持屬基本權利,若不能接觸一部分選民,則屬不公。他反問反對派候選人可否於佛山舉辦選舉集會,以及郵寄提及民主及法治的宣傳單張到大灣區。他亦質疑,為何當局不研究為海外永久性居民提供同樣安排。
不過,反對派提出的這些問題,其實都是枝節問題,都可以從技術上加以解決。比如,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海外投票、郵寄投票的機制,香港在制定合資格選民在大灣區投票的機制時,完全可以參考外國的相關做法,再依據香港及大灣區的實際情況作出安排,其他國家和地區可以保障海外投票的公平、公正,相信香港要做到大灣區投票的公平、公正也不會有太大的困難。
其次,有關選民資格驗證和選民登記的問題,也不是不可解決的。對於已登記為選民而移居大灣區的市民,只須按原有的登記資料安排投票即可,至於識別選民身份的問題,相信依靠一些科技手段,就可以解決。對於新登記的選民,也可以參照現有的選民登記制度作出安排,比如,一部分入獄人士,在市民已經失去了居住地址,仍可以依照入獄前的居住地址登記為選民,一些沒有居住地址的流浪漢,也有登記為選民的辦法,大灣區的香港永久居民,難道就不能有合適的選民登記辦法嗎?即使再退一步,在未有妥善的安排之前,暫不處理大灣區的新登記選民也無不可。
再次,對於候選人到內地進行選舉宣傳和選舉活動的問題,應該說所有的候選人不論在哪裏進行選舉宣傳和選舉活動,都要依照法律進行,而法律對待每一位候選人都是一致的,因而並不存在選舉不公的問題。候選人能否到大灣區進行選舉宣傳,舉辦選舉活動,都必須依照內地的法律,而法律並不會對不同政見人士有不同的對待,楊岳橋明顯是多慮了。
最後,胡志偉提出,允許香港選民在大灣區投票,只想確保建制派於選舉中不敗,這種說法也很有問題,難道不許大灣區的選民投票,只想確保反對派在選舉中不敗,就是選舉公平嗎?真正的公平不應該是確保每一位有投票權,又有投票意願的選民,都可以投票嗎?
讓居住在大灣區的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投票,是一項新的政策,確實可能存在一些困難須要解決。但是,這些可能出現的問題其實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而最重要的,反而是如何保障這部分選民的投票權的問題,反對派橫加阻撓,關鍵的問題就是想阻止一部分支持建制派的選民投票,這才是要剝奪選民權力,破壞選舉公平公正,豈有此理!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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