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文:陳祖光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是十誡的第一誡命,相信很多人並不陌生。今早陸海豪先生傳來他寫的文章《我為什麼不敢將孩子送入教會學校?》,閱後有很多感想,就算在街上也想寫一點和應。

我們這一代人,在英殖時期長大,家長老師們督促著孩子要學好英文,否則將來沒有出路,只能做些勞動藍領的工作。信基督天主是正道,也是潮流,若星期天早上不去教堂,信了教又不去團契,便是罪。一切在基督天主以外的,都是異教徒,甚至清明掃墓上注香,也是迷信!在英殖時代要說他的英語,要信他們的國教,要生活,政治於思想民生,理解。就是不明白為什麽自詡為民主自由的西方,他們的宗教有這句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我們還傻傻的跟著走,那不是很不自由,很不民主嗎?是啊!英、美、歐是高舉宗教信仰自由的啊!原來這個宗教自由限於他們的宗教內。

這不禁聯想到「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女人」或「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男人」,邏輯上是一樣,不過這兩句是出於愛的擁有,愛情的自私是可以理解,而那句有沒有別的隱藏意義,宗教的專一便要問問牧師和神父了。很多政教不分的國家,是怎樣説有自由卻又專橫霸道,說白了還不是講一套,做一套,透過宗教來鞏固政治權力,又以政治政策來維護擴張自己國家的宗教,說什麽民主思想自由,自以為聰明的英殖小市民,其實已身在他們的套路中,自由民主喎!

香港在殖民式管治下發展,港英政府在政策上向西方宗教的暗暗傾斜,明眼人一看便知。那個時代最出名的學校都是神的學校,要孩子未來成功,首先自已和孩子要成為神的兒女,否則天國不要你,學校也不收你。還是儒家偉大,有教無類,從仁義行的大愛,而非有我無你的自私自利。英國的宗教對其政治的影響,不用長篇大論,也可想而明。只是九七回歸後,很多特區政府官員和地方人士,長期受以前的那一套口講的思想自由,卻分不開政與教,何況一句「不可有別的神」,在宗教誡條的命令下,就更加愛教不愛家與國了。有時政治和宗教也有某種專一的類同,愛自己國家和愛那個與你不一樣的神,有時也不知到在外國神的年代,那個神知不知到有非洲、中國、美西……民族與國家的存在。

香港教育受宗教影響,海豪先生的文章可窺探其中一二。特區政府的教育局應制定一套不受宗教影響的教育政策,他們說的「不可有別的」虛偽的宗教自由,教育確要排除這種偽善,而要在以國家為本的去教育孩子多角度思考。教育是傳道、授業和解惑。這個「道」是仁義之道,不是上帝說了算的道啊!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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