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胞須學習國家憲法  文 : 朱家健

今天(12月4日)為我國國家憲法日。自2014年11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了國家憲法日的訂定。香港特區作為國家不可或缺的一員,官方和民間同樣舉辦國家憲法日活動,推廣國家憲法的教育和普及。

國家憲法日的意義在於增強整個社會和民間的憲法意識,弘揚國家憲法精神,增強國民的尊重國家憲法意識,並加強憲法的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香港特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建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國家憲法是香港法治的根基,香港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大眾推廣國家憲法的條文和原意,勾劃出國家憲法在香港特區的超然地位,透過教育,提升香港同胞對國家概念和公民意識的認同。

特區成立的由來,正是由國家憲法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可見國家憲法是「母法」,香港基本法是「子法」,而香港基本法的權力源自國家憲法的授權,國家憲法這本根本大法的地位崇高,是我國法律制度裡的最高層階法律,我國實施的其他法律均一概不得與國家憲法相牴觸。

過去,瀆誓小丑和部分政客肆意挑戰國家憲法權威和其在特區的實施效力,弄到禮崩樂壞;有見及此,特區政府更須加強國家憲法在香港的教育和推廣,按照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捍衞及擁護憲法的精神和內容,並嚴格遵守和執行憲法條文,樹立和維護憲法應有的權威,保證憲法在特區能夠有效貫徹實施,彰顯法治,並透過把國家憲法教育在全港十八區的民間和中小學推廣和宣傳,讓社會上各階層均歡欣主動接觸憲法,理解國家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增強市民尊重國家憲法的意識,並明白香港基本法的由來。

筆者建議國家憲法教育要深入校園和社區,基本課程大綱可充分展現國家憲法的條文和原意,制定憲法和歷次修訂時的歷史背景、以及憲法和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中國公民的關係、憲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憲法下的「應該」和「不應該」等。

維護憲法的權威更是每一名中國人應有之義,香港特區政府亦有責任向普羅大眾宣傳,並推廣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條文精神,其中,進行全民憲法教育更是當務之急。憲法的推廣宣傳不能只停留在口號化,並需盡早在香港落實憲法教育教材和課程大綱,正本清源。憲法教育的背後,更要培育合適的師資以全面準確教授學生有關憲法教材的正確內容,否則,若連教師本身也對憲法一知半解或存有偏見,則會令學生沒法準繩掌握憲法教育的精髓。

須知道憲法教育是認識國家的一扇大門,港人須重視國家概念和國民意識,並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和對國家有持份,弘揚國家憲法,見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國家憲法教育是加強香港各界對國家憲法權威和觀念的絕對尊重,是法治教育重要的一部分。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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