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宜對補健產品等作出有效監管 文:朱家健

香港特區是成熟發達經濟體,居民消費能力普遍較強,個別消費能力高的客戶群,也注重身體的保養,保持活力健康,尤其是女士,也採購補健產品補充身體所需的礦物和維他命,滿足各個器官所需,讓身體新陳代謝,長者也會自行進食鈣片 (鈣質補充劑),例如坊間有補健產品的促銷廣告或聘用代言人,聲稱產品對皮膚、眼睛、肝癌、心臟等器官「有益」,但卻未必有可靠或具公信力的臨床數據,即使真的對身體「有好處」,也可能只是因人而異,而產品更應該避免使用「逆齡」、「美膚」等虛無縹渺、沒有實質數據支持的產品陳述。原來,香港特區對市面所售賣的補健產品未有法例有效監管,而個別未能/未有註冊成為藥品的產品,或最終只能自我標籤為補健產品出售,讓政府未能有效監管,更未能為消費者帶來安心保障,始終補健產品是「吃進肚裡的」,而且有化學成份,若身體過量攝取,成效未明,香港特區政府宜預早以立法和有效監管應對補健產品的售賣,包括在市面零售、網購、進口、二手平台售賣,甚至是以螞蟻搬家式被水貨客從口岸帶入香港,避免有人因為誤服有問題的補健產品而身體出現毛病,亡羊補牢。

其實,香港特區有意發展生物科技,就要設立完善的政策和法律,讓科研產品在臨床安全後,經商品化推出市場,相關的化驗室鑑證和品質檢測服務是對產品的增值,仍具有擴展和升級空間。香港的消費者商品市場較蓬勃,代理商從境外進口不同的消費品,再在各超級市場、藥房、百貨公司上架,其實,香港宜對在本港零售的食品、藥品、化妝品、潤膏品、補健產品全部納入監管,並宜在境外權威機構或本地化驗室做好鑑證、化驗和標籤,才可推出零售市場發售,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更能推進本地化驗室鑑證和品質檢測服務產業化。

香港境內出售的保健產品,未有標明副作用(如適用),不少消費者人云亦云,只看到商家強調的功能,而忽略了或對身體有害的潛在副作用。過去,香港曾有報導香港居民服用自攜進境、來自東南亞國家土方配製的保健品或成藥而因重金屬中毒,或有損肝臟功能;今年,日本也發生了多宗與含紅麴成分保健品有關的中毒事件,造成服用產品者集體腎臟功能永久受損,日本當地已造成多人死亡,前車可鑑,香港特區衛生署也應該做足預早防範措施,及時堵塞潛在具有害保健產品進口香港,並加強在市場上抽樣檢驗。

筆者近日也分別到了知名連鎖藥房購買外敷藥膏等產品,然而,個別售貨員態度敷衍,對產品不認識或「老點」、「老屈」,把產品功能張冠李戴,筆者也建議香港的藥房須要加強對藥劑師以外員工的保健產品資訊培訓,而兼職員工和理貨員的工種要分開,不宜讓未受訓練的員工推銷架上的保健產品和受管制藥物。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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