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否對外通關 應由中央決定 文:陳凱文

香港的第五波疫情,至今依然嚴峻,官方近日公布的本地確診數字,雖回落至1萬宗以下,但仍有每日過萬宗快測申報個案,加上不少市民快測結果呈陽後沒有申報,所以實質的確診數字應該更高。讓人費解的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在記者會中表示,「部分金融機構對香港的孤立狀況失去耐性」,並指未來會採取「大膽的一步」,顯示港府將可能擅自放寬對外通關措施。

其實,外資和金融機構不滿香港的入境檢疫安排,早已不是新聞,而不論建制派還是政府高層,過去都有提議港府放寬對外通關措施,但是當時香港的防疫尚未全面失守,甚至曾有一段時間是本地個案零確診,造成這種放寬對外通關的聲音,變相等同放入境者在社區放毒,自然不容易被人接受。

可是到了第五波疫情爆發之時,由於港府未有建立具疫情追蹤功能的健康碼系統,亦未能在病毒剛開始進入社區時,立即推行強制全民檢測,並將確診病患和密接者送往隔離,造成病毒在社區內廣泛傳播,公立醫療系統被擠兌,確診和死亡個案亦隨之而急升。與此同時,港府口頭上雖仍聲稱自己堅持「動態清零」,但是觀乎現在的種種抗疫措施,都似乎跟「動態清零」的抗疫策略背道而馳。

舉個簡單例子,假如港府真是有心堅持「動態清零」,便應在此時宣佈「封城」,規定非城市保障型企業停止運營、公交地鐵停駛,以此將城市人口流動和社交接觸機會減到最低,然後在「封城」十四日後,實施全民強制檢測,將隱形感染者揪出來,並把確診病患和密接者送往隔離。不論是之前的西安,還是現時的深圳,都是以這種方式抗疫。

然而,港府現時的做法,卻是反其道而行,不但不願「封城」,而且一再放寬抗疫政策,任由快測呈陽者可申報可不申報,並容許對方自行離開居所,近日更容許復陽的公務員上班,以及批准理髮屋營業,可見港府只是口頭上堅持「動態清零」,實則擁抱西方的「與病毒共存」策略,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乖離「早發現、早隔離、早醫療」的抗疫方針,而是任由病毒繼續在社區擴散。

正因如此,特首公布放寬入境檢疫政策,其實一點也不出奇,因為自第五波疫情爆發以來,現屆港府都予人一種不作為的感覺,讓人覺得他們根本不在乎病毒在社區大規模擴散,甚至是想利用疫情的失控,作為他們可以破罐子破摔,仿效所謂「與病毒共存」的藉口,最終達致對外免隔離通關的目的。

讓人感到憂慮的是,究竟港府現在所做的一切,究竟事先有否獲得中央的批准,或至少是默許,還是港府整個決策層在自把自為,甚至是陽奉陰違?特別是港府打算放寬入境者的檢疫措施,是否因為有外資、財閥,或者建制內的資產階級代言人,在背後甚至是港府內部發功呢?若情況是後者的話,便值得中央以及負責香港工作的有關方面重視。

畢竟,港府不願以科學方法展開抗疫工作,原因如是要照顧外資或部分工商界利益的話,這種抗疫上向工商界利益傾斜,本身便是一種山頭主義。更重要的是,香港現時在抗疫上的不作為,已令疫情外溢至內地省市,他們若是繼續為了一己的經濟山頭利益,進一步任由入境者在香港社區內播毒的話,這便意味着香港更難跟內地通關之餘,還會繼續成為全國的抗疫缺口,增加內地其他省市防止香港疫情倒灌的工作負擔。

是故,雖說《基本法》第154條把香港的出入境管制權賦予港府,現行的入境檢疫規例亦是由特首會同行會訂立,但是入境檢疫政策的鬆緊,並非只影響香港一地,還會影響全國抗疫大局。在此情況之下,港府若在抗疫上只顧部分階層的山頭利益,因而打算自把自為地放寬入境者檢疫措施,置全國大局不顧時,中央絕對應該引用《基本法》第48 (八)條,在對外通關事宜上發出的行政指令,明確述明香港在某一時間不會對外通關,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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