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人權狀況比美國差嗎? 文 : 陳永良

美國記者新書爆料,黃之鋒在《港區國安法》實施當天早上,曾提出尋求美國政治庇護。
美國記者新書爆料,黃之鋒在《港區國安法》實施當天早上,曾提出尋求美國政治庇護。

三月初,香港新冠病毒疫情剛開始肆虐,人心惶惶之際,三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譚文豪、梁繼昌,千里迢迢跑到美國,見了些美國政府官員和政客,游說美國政府盡快引用美國國會去年通過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制裁特區政府官員,並指名道姓是針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謂兩人在處理反修例事件中違反了人權。三人回港後,當然是急不及待見記者,大肆吹噓他們在美國怎樣得到寵幸。筆者不清楚李局長和鄧處長有沒有資產在美國,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有打算將來花錢到美國旅遊,這三位在美國政府眼中只是無名小卒的香港政客,究竟對李局長和鄧處長造成多大打擊,大家可一笑置之。

自佔中後開始的過去幾年,香港各式各樣的反對派頭目,由年將就木的李柱銘、黎智英、陳方安生等,以至黃之鋒、羅冠聰這些二十出頭,連一份正式工也沒有打過的小屁孩,絡繹不絕的橫渡太平洋,飛到美國去朝聖膜拜。他們的指定動作,就是唱衰香港,抹黑中國。總之,就是恨不得美國乾爹馬上發功把香港的安定繁榮搞得雞毛鴨血,從而證明一國兩制是失敗的。最近,就在三月二十號,滿城都擔憂疫情失控的緊張日子裏,自以為是美國御用鷹犬的黃之鋒,不怕被傳染而高調地跑去美國駐港領事館(可能是怕最近沒有機會見報),在大批記者的簇擁下向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遞交請願信,聲稱獲得十五萬港人簽名,希望美國政府能在快將公布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年度報告中,落實甚麼「兩大訴求」,一是以普選列為美國評核是否「自治」的標準;二是制裁特區政府官員和警員。

這一班黃皮膚,口裏說着中文的超級美國粉絲,口口聲聲批評香港,但是他們卻從來都不去想想香港在回歸以來,在人權方面如何比英國管治時有何改善,也從沒有把其美國主子如何罔顧人權的做法吭一句聲。如果香港現在還是英國殖民地,黃之鋒號召幾千人包圍警察總部十幾小時的事情會怎樣收場?以前的立法局,如發生去年七月一日的暴徒大肆破壞議會設施的事件,結果會是犯案者可以毛髮無損地離開現場嗎?如果在美國,發生以汽油彈襲擊警察局,到處毀壞車站、交通設施,向銀行店舖縱火等,當地的警察將會用甚麼手段對待,大家都心裏有數吧?讀者們,你認為特朗普會容許像最近經常出現在香港的首長公開地被記者羞辱,例如:問「特首,你可以講人話嗎?」,「PK鄧」等嗎?如果有美國公民,搖着中國國旗,跑到華盛頓高呼要求中國制裁美國,喊甚麼革命,你認為美國政府也會像我們香港特區政府一樣,乖乖的讓它一次又一次發生嗎?

行文之日,看到消息說,本來在美國耶魯大學讀碩士的羅冠聰已經返港,他在社交平台說是疫情影響,大學停課。美國不是猛烈抨擊中國的封城措施違反人權嗎?按道理,他在夢寐以求的天堂國度,享受着神仙般的生活,理應是開心到不得了,哪又為何要回這沒有人權的香港?也許,他見到美國出動國民警衞軍執行防疫隔離措施,覺得美國主子靠不住,看不順眼吧!

文 : 陳永良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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