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議會選舉性質違法越洋亂港 文:朱家健

數名匿藏在境外的亂港份子,自去年已積極拉攏烏合之眾籌備所謂「香港議會選舉」,按這群亂黨的說法,就是推選數名潛逃境外的香港通緝犯,通過所謂的「選舉」認證,成為「亂港」代言人或代表,繼續在境外的媒體、外國議會聽證會或約見外國政客,抹黑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性質猶如接受不明金主供養的「流亡代表」,作為外國勢力的代理人,向香港特區施壓,為外國金主服務。

「香港議會選舉」性質屬違反香港法律,這種所謂「選舉」,並沒有法律基礎和民意授權,完全沒有認受性可言;「香港議會選舉」這種所謂「選舉」就是從逃犯、通緝犯、嫖客作出選擇,沒有代表性,簡直是在侮辱參與者的智慧,更像問卷調查,從一眾「港獨」份子當中,選擇惡貫滿盈、亂港纍纍的「點心紙」。更何況,「香港議會選舉」正在哄騙港人登記成為「港獨選舉」選民,意圖大量收集港人的姓名、證件號碼、出生日期、聯絡方法、網絡IP地址等敏感資料,嚴重侵犯香港市民的私隱,更不知道被「香港議會選舉」收集的資料將用作什麼用途,如果被用作冒充當事人向大耳窿借貸或擔保,真的有冤無路訴,要知道,因犯罪活動等潛逃外國者,個別人士的守法意識薄弱,紀錄不良,根本沒有信用可言,不排除被收集的個人私隱將被轉賣、用作其他未經授權用途、被洩漏等,屆時將對留下資料的人士造成莫大困擾。

此外,無論以何等方式參與「香港議會選舉」,包括「籌委會成員」、「候選人」、「提名人」、「義工」、「監票人」、「工作人員」、「選民」、「捐助者」等,均屬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須承擔刑事責任;而且,「香港議會選舉」屬不合法組織,形象如邪教,性質像黑幫,伎倆屬騙徒,甘願淪為反華勢力的販夫走卒。

「香港議會選舉」是一個傀儡平台,沆瀣一氣,更是鬧劇,為潛伏在香港乘機滋事的「港獨」份子裡應外合。「香港議會選舉」危害國家安全,越洋亂港,更將破壞香港的治安和穩定。香港正在處於疫情過後的關鍵經濟復甦期,百業待興,投資回巢,工作崗位逐漸增加,市民生活重回安逸的路向。「香港議會選舉」的骨幹均在境外,香港的盛衰也與他們無關,他們的禍亂和抹黑,只會砸爛身處香港的各行業從業員飯碗,所以,以任何形式參與和支持「香港議會選舉」,均是在破壞香港經濟,敗壞香港形象,摧毀香港投資環境。「香港議會選舉」就是另類「港獨」,分裂國家,這班自私的「港獨份子」為了個人利益,又想哄騙他人的子女,成為亂港棋子。以香港的穩定和團結,來滿足「港獨份子」的存在感和私利,值得嗎?香港全城須杯葛參與違法的「香港議會選舉」,任何人轉載或轉貼「香港議會選舉」的宣傳信息和宣傳品,也有可能同樣須負上刑責。

文:朱家健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