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政策發展探討:二、1966年九龍騷動引發青年關注社會事務 文:孫俊傑、丁煌

前言: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公布政府正全力籌備在8月舉行「青年發展高峰論壇」,並計劃邀請內地及海外演講嘉賓及青年團體參與,促進與本地青年交流。民青局公布《青年發展藍圖》(《藍圖》),以勾劃政府未來長期青年發展工作的理念和方針。本系列文章將圍繞香港青年政策發展作探討,期望拋磚引玉,廣納社會持份者的意見,向政府建言。

在1966年,香港發生了因天星小輪票價加價「斗零」(即五仙)的暴動事件,亦即「九龍騷動」。當年的香港社會並未有對兒童及成年人以外的青年群組予以重視。[1]然而,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書中,卻點明騷動中「年齡15至25歲的青年人…非常活躍」及指出四點成因:「(1)社會結構的分歧,新舊觀點的衝突、或者是青年擁有新抱負;(2)居住環境、教育及就業機會;(3)道德和品格的培養;(4)青年人的衝動,以及精力和情緒沒有適當的發洩。」[2]

報告書亦明確地指出「有證據顯示,香港青年對本港事務漸感興趣」,更呼籲「為民眾利益起見,政府與人民應設法開闢及發展任何途徑,廣闢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傳達路線,使上情下達或下情上達暢通無阻。」[3]這一建議引起數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提出改進青年事務,包括設立青年議會以正式吸納政策制定意見,以及成立專責青年事務的獨立政府部門。[4]以上建議是希望能提升青年在政府體制內的主動參與及讓政府聚焦地統籌及監察整體青年發展的方向;可惜是的,政府以資源有限、青年情況不太嚴重、及政府以功能而非年齡劃分部門為由拒絕採納建議。[5]

政府在1966年的年報中指出,「由於問題改變,[原本以8至15歲年齡群組為主的青年福利的]方法被擴闊及現時能量被轉移到創造發洩方法的高度建設性的工作,予更多的14至21歲年齡群組,該些從擠逼的環境所生產的乏味中發現些少正面結果以供疏導的人。」[6]這反映出政府對青年這一年齡群組的關注以及認知青年對社會事務的了解及參與度有所提升,不過,政府各部門卻以提供不同福利——即休閒娛樂活動——為主要疏導手法,不僅未被廣泛認可,更是未有正面回應青年的關注。[7]

時過境遷,現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打破以「功能」為主的部門劃分方法,並成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同樣地,《藍圖》也是在一場暴動後推出。這顯示出由中央到特區政府對香港青年的重視。但是,青年對社會事務日益關注,這一點無論在六十年代或現今都是一樣。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17年6月22日通過的關於青年與人權的第35/14號決議,以權利角度建議會員國採取措施,提升青年的參與權(right to participation),包括公共事務、政治、政策制定等各方面。[8]現時《藍圖》更多的是以政策工具箱(policy toolbox)的方式,展示各部門以其職能所能提供的青年工作,而未有從更根本的權利角度下,讓青年在沒有前提下、更平等的參與到公共事務及政策當中。九龍騷動後,在七十年代麥理浩治下開始,香港的福利及經濟大幅提升,惟由上而下、奉「生產主義」為圭臬的政策,續以沿用疏導方式主導青年事務。

[1] 莫漢輝(2015)。〈香港青年政策:一個霸權的詮釋〉。載於李健正、趙維生、梁麗清與陳錦華(主編),《新社會政策》(頁 357-374)。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 馮可立(2018)。《貧而無怨難:香港民生福利發展史》(頁 203-227)。香港:中華書局。

[3] 張家偉(2012)。《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頁19-37)。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4] 同[2]。

[5] 同上。

[6] 香港政府(1967)。《香港1966》。香港:政府印務局。(Hong Kong Government. (1967). Hong Kong 1966. The Government Printer, Hong Kong.)

[7] 同[2]。

[8]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17)A/HRC/RES/35/14。人權理事會2017年6月22日通過的決議。(2017年7月18日)。

文:孫俊傑(左)

經民聯港島東社區幹事
《中國夢智庫》青少年發展事務總監
嶺南大學社會學與社會政策系博士生

文:丁煌(右)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夢智庫》是一間扎根特區的非牟利團體;與心存熱誠的資深義工、專家與職業專業人士們合作,攜手「說好中國故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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