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後,立法程序已進入最後直路。立法會3月19日上午9時加開會議,恢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強調不會為討論設立時限,但各議員發言基本不超過5分鐘,爭取條例草案在3月19日晚三讀通過。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傳媒專訪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實施,對香港的繁榮穩定具有歷史意義。「我已經充分準備,因為這是歷史的光榮任務,必須做好!」安全穩定是任何地區發展的必要條件,相信任何人不會在打仗的地方做生意。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僅針對一些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在香港的營商人士完全毋須擔心。
過往西方媒體將香港立《國安法》一事抹黑得不堪入目,以至於社會上確實有相當數量的民眾誤以為《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將對本地的經濟、個人人身自由,甚至港人最珍視的言論自由等方面帶來嚴重負面衝擊。但是《港區國安法》立法至今已有三年多,所帶來的確實是利大於弊,這個真實的過程也增強了市民大眾對23條立法的信心。
23條立法順利通過,護航發展,促進繁榮穩定。23條立法實施後,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繼續長期保持不變,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多元生活更加豐富精彩。23條立法順利通過,不但是責無旁貸的憲制責任,而且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保護香港市民福祉的必要之舉。完成23條立法工作,讓社會各界可以集中精力拚經濟、惠民生,開創香港發展新篇章。
香港作為亞太地區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一直是牢牢建基於各金融家及金融企業、經驗豐富的律師、具戰略眼光的會計顧問機構,以及全球或區域財務以外高管人才的人脈網絡。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權利和義務,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國際慣例。儘管如此,美西方國家一直就《香港國安法》的訂立及實施不斷故意詆譭及作出失實指控,並將《基本法》第23條立法「妖魔化」,但事實上他們都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例,並不時作出法律修訂。
眾所周知,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而且還在不斷訂立數量龐大、覆蓋廣泛、規管嚴厲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但這不影響上述城市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23條立法有助於保護金融、商業和創新等關鍵行業的穩定發展,為香港吸引更多涉及金融、科技、創意和創新領域的投資。
香港擁有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是所有國際金融中心的標配。23條立法為投資者提供了穩定和安全的投資環境。香港終於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必將為香港金融業的發展提供堅實保障,有利於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增加發展的動能和信心。
23條立法不影響所有正常的官方與民間交往交流合作,香港對外開放的大門會開得更大,外來投資受到更好保護;香港國際自由港、獨立關稅區、最開放自由經濟體的地位不會變,低稅率政策不會變;資金進出自由,貨幣自由兌換。
23條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要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完成23條立法,香港將依法更好保護私有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保護一切投資者的利益,保護個人私隱和商業秘密;《條例草案》不影響任何正當的商業活動和市場交易,包括正常的商業諮詢,還將為香港提供更加有利穩定的營商環境。
文:楊莉珊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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