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原本是中大優秀學生犯案後判監三年九個月,會對許多大學生有警惕作用 文:謝悅漢

今早閱讀屈穎姸大姐文章《我是來感受一下催淚煙》,看後內心真是有很大感觸,事主是二十三歲中大女學生鄧希雯,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在中大二號橋的戰場,期間有人向警察擲汽油彈,擲中警員,並燒着其制服和盾牌。當時在場的二十三歲中大女學生鄧希雯被捕,其後裁定暴動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被判監三年九個月。

鄧希雯在審訊時曾出庭自辯,她在中大修讀中文及教育雙學士、副修英國文學,二○一九年到過美國波士頓的大學交流一個學期,同年七月再到立陶宛做義工教小朋友英文,像這樣一位學業成績如此優異出色的大學生,被判入獄近四年,最傷心定必是她的雙親及家人,而且在她的人生會留下難以磨滅的污點,和內心會永遠刻印上痛楚和傷痕。

代表鄧希雯的資深大狀潘熙指出,鄧一向喜歡寫作,所以那天午飯時從網上看到中大二號橋的事件,便特意去看看,到埗後忽然有人塞她裝備,於是她戴上面罩,當時只專注自己的呼吸聲,進入自己的「感官世界」,感受從未體會過的催淚煙的感覺,潘熙認為當時鄧希雯只專注「臨場感」,而並非有心參與暴動,請問大家認同潘大律師的解釋和辯詞嗎?

請大家記住,時任中大校長段崇智,於今年四月份獲校董會通過續任為期三年,由2024年起生效,翻查中大2019年年報,估算校長段崇智年薪約為615萬元至630萬元。這兩則新聞真是有極大落差,段崇智執掌中大校長多年,他的政績就是將「中大」變成「暴大」?及令「中大學生」成為「蒙面暴徒」,最終被判坐監?

所謂「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雖然鄧希雯並非直接受教於段崇智,難道段崇智對她是毫無責任心和愧疚之心;此外,真正執教和是她的導師教授們,請自問良心,你們私底下有否將反共仇中亂港思想傳授予鄧,然後又煽動她参與暴亂?你們各位今日依然享受高薪厚俸,難道對鄧的遭遇是無動於衷和毫無惻隱之心?

我深信因果報應,如果作惡多端沒有報應,只是時辰未到,只要看「黑色暴亂」期間的風雲人物,今日不是四散流亡海外,便是在赤柱等各監獄受囹圄之苦,而大部份已銷聲匿跡,今日再看不到這些人物當日意氣風發的景像。不過,請大家勿忘記「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文:謝悅漢

資深媒體人,經常有作品登在《亞洲週刋》及內地《今日頭條》網站,著作包括《水泥森林中吶喊》(天地圖書)及《香港仍有善心人》(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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