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特區政府常稱人手不足, 而香港警隊更為六千名人手空缺惆悵,在出生率下降的趨勢下,要足額聘請人手,似乎有點遠,變得不切實際。實際是應該透過科技和簡化程序去紓緩人手不足的壓力。最近立法會教育界別的鄧飛議員便提出個很好的建議,「無人機在警務系統中的應用」,詢問當局有否計劃推動無人機技術在警務系統及其他紀律部隊中的應用,特別是在治安巡邏預防犯罪和交通管理方面。鄧議員的「遠見」比當局的「成規」比較現實。
世界上很多國家將無人機應用在警察巡邏中已日益普及,在很多行業上已替代了人力,增加了工作效率。而將無人機代替警員在街上巡邏,無論在速度和覆蓋範圍,一定比單槍無馬的警員巡邏優勝。既提高了效率,也增強了執法的安全性。在搜索救援上無論是速度、效率和成功率,均比人海戰術更有效果。節省了的人力資源,自然可以用在偵查罪案上,減輕偵緝警員查之不完的工作壓力,集中在打擊不斷增加的欺詐案件上。
從有使用無人機執行巡邏的地區看,透過無人機進行巡邏,警方可以提高巡邏範圍的廣度,並在犯罪高發地區進行定期巡邏,更可以有效降低犯罪率。但儘管無人機在警察巡邏中有諸多優勢,但也要關注隱私問題,必須在防止罪案和私隱上取得平衡,需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以保障公民的隱私權和安全。未來,隨著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無人機的應用範圍將更為廣泛。結合人工智慧技術,無人機將能夠進行更為精準的數據分析和決策支持,為警察巡邏提供更為強大的技術保障。
從鄧議員的詢問,聽到鄧局長的回覆,原來當局已有計劃發展無人機在警隊和紀律部隊工作上應用,喜見特區政府的積極性。然而特區政府要面對龐大的人手不足,單從招募似乎變得不切實際,警隊基層前線人員巡邏人手不足,偵緝人員工作量龐大,又要面對不斷變化的欺騙案件,以及新型毒品對社會的禍害,警務人員要面對的挑戰,只會越來越艱巨,依照着過去所謂行之有效的方法,等待招募充足人手,只是自欺欺人。以科技代替人力,減低人力消耗,簡化程序,增加成本效益,才是可行辦法。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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