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創企業與投資者繁榮未來,繪制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新篇章 文:林彩英、丁煌

《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下稱《草案》)在香港公司法規體系中具有革新意義,旨在通過開創性制度,如庫存股份制度與默示同意無紙化通訊機制,順應國際潮流,推動香港企業的資本運作與綠色發展,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一、庫存股份制度:提升資本管理靈活性與企業競爭力

該《草案》賦予香港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並作為庫存持有的權利,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庫存股份的靈活應用能顯著提升企業資本運作效率,如股權激勵、並購重組及股本結構調整,無需繁瑣重新發行流程。此外,庫存股份制度也是企業戰略部署與風險防控的重要工具,可穩定股價、彰顯管理層信心,並降低對外部資本的依賴,為科技創新等高成長性行業提供持續活力。

二、默示同意無紙化通訊:推動綠色轉型與營運效率

該《草案》引入默示同意無紙化通訊機制,響應全球「碳中和」目標。通過公司網站發佈關鍵信息,減少紙張消耗及成本,樹立綠色典範。無紙化通訊的即時性與便捷性提高信息透明度,便於股東參與公司治理,增強投資者權益保護。

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競爭力提升

《草案》修訂縮小了香港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在監管規則上的差距,通過庫存股份與無紙化通訊機制,為跨國企業提供靈活高效的運營環境,吸引更多企業選擇香港作為上市地或區域總部。此舉優化了本地企業營商環境,向國際投資者傳遞香港法治環境靈活、緊跟時代潮流的積極信號,鞏固投資者信心。

四、過渡期安排周全,確保平穩實施

《草案》設計了三個月過渡期,充分考慮企業需求,提供充足時間調整內部流程、更新章程、構建電子通訊系統等,確保新制度順利落地,減少政策轉換成本。在全球經濟數字化與綠色轉型的背景下,《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的通過至關重要。它不僅為企業提供現代化管理工具,更通過制度創新為香港國際地位注入新活力。該《草案》為香港經濟注入強勁動力,共創企業與投資者繁榮未來,繪制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新篇章。

文:林彩英(上圖左)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
「中國夢智庫」地區事務聯合總監
文康服務中心 總幹事
維社之友 主席

文:丁煌(上圖右)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法務會計學會義務法律顧問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夢智庫》是一間扎根特區的非牟利團體;與心存熱誠的資深義工、專家與職業專業人士們合作,攜手「說好中國故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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